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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音乐学院2025年五年一贯制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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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25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管理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在渝招生代码为:5084。学校位于重庆市巴南区尚文大道887号。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5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是我校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负责拟定招生政策、招生章程、各类招生简章及相关实施方案,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相关事项。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在制定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和咨询作用。
第七条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作为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试招生各项工作,受理关于招生工作中的具体投诉建议。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依据有关规定参与和监督招生工作中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负责受理招生过程中涉嫌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
第八条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通讯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尚文大道887号,邮编:400055,招生网址:https://www.cqca.edu.cn,招生咨询电话:023-62333136、023-62335667、023-62330330,招生咨询邮箱:1171649056@qq.com。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通讯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尚文大道887号,邮编:400055,联系电话:023-62335660。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事业发展、办学条件、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状况等情况,科学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后,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网(https://www.cqca.edu.cn)或《2025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查阅。
第四章 报名及考试
第十条 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第十一条 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其中,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2025年重庆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考。应转入我校继续高职专科阶段学习的“中职直升类”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具体安排及要求由我校另行公布。
第十二条 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www.cqksy.cn)、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考试成绩(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学校录取工作坚持“学校负责、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领导下,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我校2025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分数线按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各类型、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其中,我校中职直升类招生专业职业技能测试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
第十五条 我校招生按照普高类、高职对口类、中职直升类分类录取,并严格遵循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加分照顾政策(含免试)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
我校中职直升类录取原则:对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我校全部录取。
第十六条 除报考我校中职直升类招生专业的考生不需填报志愿外,报考我校其他招生专业的各类考生均需填报志愿。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除“中职直升类”外,我校参加重庆市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七条 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十八条 我校各专业均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第十九条 我校招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报考学前教育、音乐教育等师范类专业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还须符合教师资格申办地关于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相关要求。
学校各招生专业均不招收身体大面积纹身、疤痕等身体重大疾病考生。其中,教育类、表演类专业不招收口吃、听力受限、四肢残疾及做过较大手术的考生;艺术设计类、教育类专业不招收色弱、色盲考生。对身体不达要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报考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早期教育、音乐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音乐表演(钢琴)、音乐表演(器乐)、音乐表演(声乐)、现代流行音乐、钢琴伴奏、钢琴调律、舞蹈表演、舞蹈编导、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时尚表演与传播、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公共艺术设计、游戏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
第二十条 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录取信息。我校将于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https://www.cqca.edu.cn)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
第六章 入学
第二十一条 考生参加2025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并被录取后,不再参加重庆市2025年统一高考。
第二十二条 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审,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2025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学生,在校就读期间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 收费与资助
第二十四条 我校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标准如下:除音乐教育专业执行6250元/生.学年学费标准外,艺术类专业学费按10000-12000元/生.学年收取,普通类专业的学费按5000-8000元/生.学年收取;住宿费标准为:800-1200元/学/生.学年收取。具体请在我校招生网(https://www.cqca.edu.cn)或《2025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查阅。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五条 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并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可向我校申请办理。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我校以往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公布后,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本章程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25年合同制岗位招聘资格复审和考核的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合同制岗位(辅导员和专任教师岗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和考核工作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复审对象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电话通知)
(二)报到、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月12日(周日)8:30-9:50
2.地点: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博艺楼2107、2102教室
(三)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1. 相关材料
(1)本人简历材料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学信网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交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工作经历证明可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加盖人事部门鲜章)、社保缴纳凭证、银行卡工资流水(任选其一)凭据1份;
(5)应聘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提供基础党组织证明原件1份;
以上所需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资料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核资格。
2.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对提交的个人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资格;
3. 资格复审合格者,可参加专业测试。
二、考核工作安排
(一)考核对象
资格复审合格者
(二)专业测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1月12日(周日)
宣传干事 10:00-13:00
其他岗位 10:00-12:00
地点:博艺楼(根据现场安排)
(三)综合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进入面试比例
笔试后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不高于8:1比例进入综合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五)考核方式及权重比例
考试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核成绩(含折合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联系人:周老师 付老师
联系电话:023-62335662 ;023-62335661
附件:1.资格复审材料清单
2.2025年寒假行政岗位招聘安排一览表
关于2025年寒假放假及春季开学时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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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25年寒假合同制人员招聘简章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是2013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公办综合性高等艺术职业学院。学校位于重庆市巴南区高职城,占地460余亩,在校生人数7000余人。学校曾培育出三届梅花奖得主中国剧协副主席沈铁梅,蒋勤勤、殷桃、吕一、汪子涵、朱晓渔、周莉、刘靓靓、王弋等一大批知名艺术家和影视明星,也有德艺双馨并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青年艺术家陈涛,被誉为“艺术家的摇篮”。学生在金马奖、金K奖、IBM 国际魔术大赛、国际标准舞世界锦标赛、桃李杯、荷花杯、梨花杯、孔雀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国际国内知名艺术赛事上斩获殊荣。学校主动对接重庆十大战略性新兴服务业,设立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音乐学院、舞蹈与戏剧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文化旅游学院、学前与艺术教育学院,依托专业优势发挥专业群集聚效应和服务功能,逐步形成艺术表演类、艺术设计类、文化和旅游服务类、文化传播类、学前与艺术教育类五大专业群协调发展布局。
因工作需要,我校现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我校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共计2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投递邮箱详见附件1。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在招聘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2日17:00前将填报的《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和相关佐证材料(学历、学位、身份证、党组织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扫描件)打包压缩后发送至对应岗位邮箱(邮件标题为“部门+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岗位要求和招聘具体事宜联系招聘负责人,简历未按要求填写和投递,视为不合格,不予通知参加后续流程。
报名与面试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
我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我校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资格复审和面试考核。
三、考核面试流程
行政教辅岗:1.笔试,测试公文写作、文字表达和专业知识水平;2.综合面试,考察了解胜任岗位能力、工作态度及敬业精神等。
专任教师岗:专业技能测试、试讲(说课)测试报考者专业能力和教学能力,面试应就胜任岗位的能力、工作态度及敬业精神等进行考察。
资格复审要求详见附件4,综合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录用人员体检需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医院结论为准。
五、录用及待遇
录用人员体检合格,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重艺院发﹝2020﹞5号)《2022年合同制人员薪酬调整方案》(重艺院发﹝2022﹞213号)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学校人事处联系人:周老师 付老师
联系电话:023-62335662;023-62335661
附件:1.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合同制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2.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3.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
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2024年12月20日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关于2024重庆国际人才交流大会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事项的通知
根据《2024重庆国际人才交流大会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规定,现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事项予以公布。
一、体检人员名单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招聘岗位 |
报名序号 |
岗位排名 |
是否进入体检环节 |
|
1 |
杨炉磊 |
男 |
声乐教师岗 |
2024110201000964 |
1 |
是 |
|
2 |
李 曈 |
男 |
音乐教师(学科带头人)岗 |
2024110201000755 |
1 |
是 |
|
3 |
刘 娜 |
女 |
戏剧影视表演(学科带头人)岗 |
2024110101006108 |
1 |
是 |
|
4 |
刘艺洁 |
女 |
文化旅游教师(学科带头人)岗 |
2024110101004735 |
1 |
是 |
|
5 |
曹 俊 |
女 |
教育技术学教师岗 |
2024110101004028 |
1 |
是 |
|
6 |
曹小平 |
男 |
双高建设质量工程管理岗 |
2024110101005587 |
1 |
是 |
二、体检相关事项
(一)体检集中时间
参加体检人员集中时间:2024年12月14日(星期六)上午07:00
(二)体检集中地点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尚文大道887号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东门
(三)体检要求
进入体检的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和两寸蓝底登记照按体检集中时间准时到体检集中地点,统一参加体检,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己承担。
特别提醒:体检前禁食油腻、辛辣食物,禁饮酒,体检当天早上空腹。
(四)咨询方式
联系人:匡老师,联系电话:62335661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2024年12月13日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24重庆国际人才交流大会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进入面试人员成绩公示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24重庆国际人才交流大会
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进入面试人员成绩公示
根据《2024重庆国际人才交流大会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规定,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于2024年12月7-8日组织实施了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工作,现将进入面试人员成绩公示如下,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
序号 |
姓名 |
招聘岗位 |
报名序号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考试考核总成绩 |
岗位排名 |
是否进入体检环节 |
|
|
专业面试成绩 |
综合面试成绩 |
||||||||
|
1 |
杨炉磊 |
声乐教师岗 |
2024110201000964 |
/ |
80.40 |
87.00 |
83.70 |
1 |
是 |
|
2 |
李曈 |
音乐教师(学科带头人)岗 |
2024110201000755 |
/ |
85.20 |
87.66 |
86.43 |
1 |
是 |
|
3 |
刘娜 |
戏剧影视表演(学科带头人)岗 |
2024110101006108 |
/ |
83.80 |
82.80 |
83.30 |
1 |
是 |
|
4 |
刘艺洁 |
文化旅游教师(学科带头人)岗 |
2024110101004735 |
/ |
86.00 |
80.60 |
83.30 |
1 |
是 |
|
5 |
曹俊 |
教育技术学教师岗 |
2024110101004028 |
/ |
76.80 |
74.80 |
75.80 |
1 |
是 |
|
6 |
罗果 |
双高建设质量工程管理岗 |
2024110101002160 |
/ |
77.80 |
78.00 |
77.90 |
2 |
否 |
|
7 |
曹小平 |
双高建设质量工程管理岗 |
2024110101005587 |
/ |
80.80 |
81.40 |
81.10 |
1 |
是 |
注:1.根据《公告》规定,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除明确规定外,招聘对象仅为博士、正高级职称人员或“医学类硕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岗位,不组织公共科目笔试,由招聘方直接组织面试考核。其他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需进行公共科目笔试;未达到8:1的,所有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3.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2024年12月10日
2024年校学生会、学生社团拟聘任学生干部名单公示
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及《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自由申报、学院推荐、资格审查、面试考核、综合考察等环节,现将校学生会学生骨干及学生社团负责人拟任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4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校团委反映。校团委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62330129
邮 箱:tw@cqca.edu.cn
附件 1.
2024-2025学年社团负责人名单
共青团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4年10月30日
2024年特殊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拟资助名单公示
根据《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管理办法(修订)》(重艺〔2022〕240号)文件中特殊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相关规定,参照上级各类困难学生数据下发名单,经各二级学院核对,党委学生工作部复核,拟对陈智飞等833人进行特殊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现将拟资助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6日。
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通过有效方式(如实名投诉等)向党委学生工作部投诉、提出质疑。
受理电话:62335529
邮箱:271877544@qq.com
联系人:李老师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