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征集2025年教育咨政决策论文的通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处(部、室、中心):
     现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征集2025年教育咨政决策论文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部门严格按照征集文件要求对照论文选题和报送要求,积极组织教师进行论文申评请各部门认真做好论文申评初审工作,严格遵守意识形态相关规定和要求,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确保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规范性,严禁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严禁一题多报!

以部门为单位,统一于2025年9月21日(星期日)之前将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通过的论文、中国知网等权威平台查重报告、汇总表发送至邮箱wyzykyc@163.com(命名2025年教育咨政决策论文申报+部门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特别注意:本次征集咨政论文内容需为教育研究和实践的最新原创成果且未参评和公开发表我校择优报送名额:5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文末写清作者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刁老师;联系电话:662971528。

附件: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征集2025年教育咨政决策论文的通知(请联系所在部门科研联系人或职教中心提供)

文化和旅游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2025年9月8日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关于教育强市建设优秀教师正式推荐人选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教育强市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渝人社〔2025295)、《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报送教育强市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材料的通知》(渝202530要求,经自主申报二级学院、处(室、部、中心择优推荐,职能部门综合研判,征求纪检监察廉政意见党委研究决定,并报市教育强市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专班综合评审现就我校推荐教育强市建设优秀教师正式推荐人选公示如下:

学前与艺术教育学院专任教师 梁媛

公示时间为2025828日—9月3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向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纪检监察室反映。受理部门按有关规定为反映情况的人员及内容保密。

受理部门: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联系方式:周老师,电话:62335660

                  邮箱:zhoucheng@cqca.edu.cn

老师电话:62335661

邮箱:muyan@cqca.edu.cn

联系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尚文大道887 

   编:400067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2025827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关于公布2025年第二批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笔试成绩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25年第二批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简章》,现将笔试成绩查询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情况请考生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笔试成绩查询系统(https://www.wjx.cn/resultquery.aspx?activity=325088720),通过考生号和姓名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按招聘岗位人数与参考人数1:5的比例依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进入后续环节人员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后续环节的具体事宜可见7月25日学校发布的《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第二批非事业编制岗位招聘考试考核工作的通知》。

二、笔试成绩核查考生对本人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2025年7月29日12:00—18:00内现场查分,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附件1),送至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申请查分,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后续另行通知。

联系人:周老师  付老师

联系电话:023-62335662 ;023-62335661

监督电话:023-62335660

 

附件:考生查分登记表

            考生查分登记表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2025年7月29日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第二批非事业编制岗位招聘考试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现就我校2025年第二批非事业编制岗位招聘考试考核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笔试

(一)报到时间:7月27日(周日)8:30

(二)报到地点: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博艺楼

(三)笔试时间:7月27日(周日)9:30—11:00

(四)笔试考场: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博艺楼、厚德楼、非遗楼(以现场安排为准)。考试当天,考生凭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五)进入后续考核环节安排:根据笔试成绩,按参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高于5:1从高到底依次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环节的人员。若最后一名进入后续环节人员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笔试通过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环节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方式:资格复审安排在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前开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环节人员按照通知要求,持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在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当天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材料:

1.本人简历材料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打印在验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按招聘简章附件1《岗位一览表》,招聘岗位要求提供工作经历证明的须提供工作证明,材料包括:能体现应聘岗位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证明、或所在单位或人事部门出具的加盖鲜章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

5.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岗位,需提供由所属党总支或党支部近6个月内出具的加盖鲜章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6.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资历)证及其它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其他要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复审不合格、材料不全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后续环节者,取消后续环节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后续环节。

三、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

(一)时间:7月30日-8月5日

(二)内容:

1.行政教辅岗(专职辅导员、纪检监察室行政干事):综合面试。考察了解胜任岗位能力、工作态度及敬业精神等。

2.行政教辅岗(校医):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测试报考人员专业能力,考察了解胜任岗位能力、工作态度及敬业精神等。

3.专任教师: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测试报考人员专业能力和教学能力,考察了解胜任岗位的能力、工作态度及敬业精神等。

根据情况适时组织,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的,视为放弃。

(三)总成绩核算方式:

1.无专业技能测试情况:总成绩=笔试*50%+综合面试*50%。

2.有专业技能测试情况:总成绩=笔试*30%+技能测试*50%+综合面试*20%。

考核成绩(含折合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单科成绩任意一门低于70分的,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在拟录用后进行,针对拟录用人员开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员在拟招聘岗位名额限额内,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进行确定。拟录用人员体检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医院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考察,对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进入后续环节。

因考生在体检、考察中自动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由我校研究确定后,可按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相关递补情况由我校研究确定。

未尽事宜后续补充通知。

 

联系人:周老师  付老师

联系电话:023-62335662 ;023-62335661

监督电话:023-62335660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2025年7月25日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25年第二批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一、单位简介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是2013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公办综合性高等艺术职业学院。学校位于重庆市巴南区高职城,在校生人数7000余人。学校依照“依托文化、围绕舞台、产教融合、协同创新”的办学思路,坚守“厚德博艺、真诚求索” 校训,明确“立足重庆、传承文化、服务文旅融合发展”的办学定位,坚持“一切为了教学、一切为了学生”办学理念,确立“打造特色鲜明、办学严谨、知行合一、求实创新的文化艺术人才培养高地”的办学目标,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依照高等教育办学规律、按照职业教育要求、突出艺术人才培养特性,培养具有“舞台表演力、艺术原创力、文化传承力、服务实践力”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高素质技能技艺型文化艺术人才。学校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音乐学院、舞蹈与戏剧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文化旅游学院、学前与艺术教育学院,开设招生专业32个,建成市级骨干专业4个、实训基地3个、教学资源库6个、职业教育双基地2个、一流(示范)课程7门、市级现代学徒制试点2个、市级现代产业学院1个,师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孔雀奖全国高等艺术院校声乐大赛等国家赛事中屡次斩得佳绩,2022年至今,学校在全国职业技能大赛等国赛中获3金9银15铜共27个奖项,2名教师获“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91名,具体岗位条件及投递方式详见《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25年第二批非事业编制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用工形式为合同制方式,与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签订劳动合同。

五、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处于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规定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并完成拟录(聘)用公示的拟招录(聘)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医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目前已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周岁,在198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未满46周岁,在197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应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附件2《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在国(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及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未按期提交招聘公告规定的应聘资格材料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的资格。本公告要求的“工作经历”条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官网及时通知。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时间为公告挂网之日起至2025年7月22日24:00截止,报考人员填报《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3)《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4)和相关佐证材料(学历、学位、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其他证明材料等扫描件)打包压缩后发送至对应岗位邮箱(邮件标题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岗位要求和招聘具体事宜可联系招聘联系人,简历未按要求填写和投递,视为不合格,不予通知参加后续流程

应聘时,应聘人员要承诺诚信应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面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个人应聘材料经应聘岗位所在部门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我校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后续环节。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开展,针对拟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开展。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资格复审材料接受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提供材料详见附件5。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七、考试考核

(一)笔试和面试

1.行政教辅岗:(1)笔试:测试公文写作、文字表达和专业知识水平;(2)综合面试:考察了解胜任岗位能力、工作态度及敬业精神等。

2.专任教师岗:(1)笔试,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岗位认知水平和写作能力等;(2)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试讲(说课)测试报考者专业能力和教学能力,面试应就胜任岗位的能力、工作态度及敬业精神等进行考察。

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关注学校官网。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放弃。

(二)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在拟录用后进行,针对拟录用人员开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在拟招聘岗位名额限额内,根据考生综合面试成绩进行确定。拟录用人员体检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医院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考察,对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进入后续环节。

因考生在体检、考察中自动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由学校研究确定后,可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次数由学校研究确定。

九、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十、录用

经拟聘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录用人员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职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入职手续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或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学校根据岗位配置的实际需要,可对拟聘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调配,具体工作岗位以与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十一、薪资待遇

聘用期间的薪资待遇按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薪资待遇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考核奖等,享受工会节假日慰问费和健康体检,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十二、其他

(一)若该岗位未能形成有效竞争(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未达到5:1),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二)因考生于面试当天弃考、迟到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仅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该招聘岗位的面试正常进行。

(三)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以及其他未尽事宜,将通过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官网及时公告,请应聘人员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或未及时查看网站公布的通知等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由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周老师 付老师

联系电话:023-62335662;023-62335661

 

附件:1.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25年第二批非事业编制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2024年版)

  3.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4.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

  5.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附件1-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25年第二批非事业编制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2024年版)

附件3-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附件4-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

附件5-资格复审材料清单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2025年7月8日

风雨同舟 共渡难关|关于开展榕江洪水受灾学生临时性困难资助的通知

近期,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地区遭强降雨,引发严重洪涝灾害,给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

学校时刻牵挂受灾地区同学的安危,为帮助因灾难致困的家庭减轻负担,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紧急启动救助机制,全力支援受灾学生。若有同学家中因洪水或其他自然灾害导致人员受伤、财产受损,造成临时性经济困难,请及时向所在学院提交突发事件特殊困难补助申请。

洪水无情,温暖常在!重艺永远是你坚实的后盾,以爱为舟,共克榕江洪灾之艰!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6月30日

关于组织202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处(室、部、中心):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通知,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美术创作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即将开始申报,请申报负责人登录国家艺术基金官网及项目申报系统,认真阅读各类项目申报指南要求,按要求在系统内提交申报材料。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请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认真研读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及历年项目立项情况,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各类别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一)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网址:https://www.cnaf.cn/guide_detail/4478.html

(二)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网址:https://www.cnaf.cn/guide_detail/4479.html

(三)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网址:https://www.cnaf.cn/guide_detail/4480.html

(四)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网址:https://www.cnaf.cn/guide_detail/4481.html

(五)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网址:https://www.cnaf.cn/guide_detail/4482.html

二、申报方式

(一)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阅读申报操作方法,熟悉“项目申报工作流程”。

(二)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http://shenbao.cnaf.cn/#/login),按各类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填写《申报表》(申报表模版详见附件3),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三)202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共分五类,分别是:

       1. 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单位申报;

2. 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单位申报;

3. 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单位申报;

4. 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组织创作项目——单位申报;个人创作项目——个人申报)

5. 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个人申报。(需单位或专家推荐,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三、申报流程与时间安排

按照项目类别,申报分单位申报项目和个人申报项目,我校申报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不超过3项、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不超过5项、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不超过2项、美术创作资助项目不超过2项,我校将对上述申报项目进行专家评审,根据数量择优推荐。

(一)单位申报项目

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美术(组织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流程如下:

1. 4月1日—5月10日 填写申报书

请申报国家艺术基金(单位申报项目)负责人对照申报指南要求以及相关经费管理办法等,填写《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往年申报书模板,最终以申报系统为准)及其所需要的附件材料(暂不上平台填报),在5月10日以前将申报书及其附件材料的电子版提交至文化和旅游职业教育研究中心邮箱wyzykyc@163.com。

2. 5月11日—5月18日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推荐

由于2026年国家艺术基金实施限额申报,因此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单位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推荐,评审内容包括:申报书内容、项目可行性、申报材料的完整度(含展览协议、展品清单、实施方案、创作协议等附件),通过学校评审推荐的项目,由文化和旅游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分配申报系统账号和密码给项目负责人进行网上填报。

3. 5月19日—5月28日 完善申报书及相关资料

根据专家评审论证意见,项目负责人与评审专家进行深度沟通交流,对申报书及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完善。

4. 5月29日—6月11日 网上填报 

通过学校评审、推荐的项目负责人根据文化和旅游职业教育研究中心提供的系统账号进行网上系统(http://shenbao.cnaf.cn/#/login)填报并上传附件材料。(注:申报国外项目或者申报内容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在5月28日以前报送完整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和国外展览请示至文化和旅游职业教育研究中心邮箱wyzykyc@163.com,文化和旅游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审核通过后报送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委进行审批,审批周期为15天)

注意:申报者网上填报的申报材料应于2025年6月11日24:00前通过网络保存,切勿点击“提交”(网上提交后无法退回),文化和旅游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及财务处审核通过后,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项目和美术(组织)创作资助项目将由学校统一出具资金落实证明。

5. 6月12日—6月15日 项目审核、报送

由学校进行项目线上审核,审核无误将由文化和旅游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统一进行线上提交。(注意: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不接受纸质申报材料)

(二)个人创作项目

根据本年度申报要求,我校教师和学生均可申报美术(个人)创作资助项目,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由申报者自行进行线上填报,并由学校出具推荐意见。申报流程如下:

1. 4月1日—5月10日 填写申报书

       请申报国家艺术基金美术(个人)创作资助项目、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的负责人对照申报指南要求以及相关经费管理办法等,填写《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往年申报书模板,最终以申报系统为准)及其所需要的附件材料(暂不上平台填报),并在5月10日以前将申报书及其附件材料的电子版提交至文化和旅游职业教育研究中心邮箱wyzykyc@163.com。

2. 5月11日—5月18日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推荐

为提高个人项目申报成功概率,因此我校将组织专家对美术(个人)创作资助项目、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推荐,评审内容包括:申报书内容、项目可行性、申报材料的完整度(含展览协议、展品清单、实施方案、创作协议等附件)。

3. 5月19日—5月28日,完善申报书及相关资料

根据专家评审论证意见,项目负责人与评审专家进行深度沟通交流,对申报书及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完善。

4. 5月29日—6月11日,网上填报

申报者自行登录基金门户网站http://shenbao.cnaf.cn/#/login,(建议使用Chrome谷歌浏览器)以个人用户注册登录,进行线上填报(自行填写推荐意见)。申报者提交纸质资料:即系统导出纸质版申报书1份、申请的创作图稿1份、单位推荐意见表1份(见附件)至文化和旅游职业教育研究中心5204办公室。文化和旅游职业教育研究中心集中审核并在单位推荐意见表上盖章。

5. 6月12日—6月15日,完成填报

申报者到文化和旅游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取回盖完章的“推荐意见表”,自行上传到国家艺术基金系统中,完成申报。(注意:填报期间只“暂存”,申报者确认无误后再点击“提交”,一旦项目“提交”后将无法撤回修改)       

四、申报材料

申报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美术(组织创作)资助项目需要同时提交申报表和相关附件材料如下:

1、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者需提交与承接演出展览演播的剧场、展馆或内容制作单位签署的协议;需提交全部展品作品照片。

2、美术(组织创作)创作资助项目:申报者需提交工作方案、与创作团队成员签署的创作协议、初稿或者作品小样的照片。

3、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需提交全部授课教师简介、与所有授课老师签署的协议书、完整课程安排。

注:申报材料不齐全将影响学校评审推荐,逾期错过校内评审,责任自负。

联系人:王馨瑶;联系电话:15025316589

 附件:1.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各类别项目申报指南

2. 项目监督(经费部分)下载资料

3. 项目申报所需相关文件模板

4. 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监督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5. 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四大类)

                             2026年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申报材料压缩包


 文化和旅游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