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向党 百年峥嵘|我校青年教师作品入选统战书画作品展!

7月27日,由市委统战部主办,武隆区委承办的“同心向党·百年峥嵘”——重庆统一战线喜迎党的二十大暨庆祝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政策提出100周年书画作品展在武隆博象美术馆开幕。本次书画展共征集到作品470余件,经过专家评选,最终近160件作品获选参展,其中书法作品40余件、绘画作品110余件。我校报送的作品中,文化与旅游管理系统战委员、巴南区美术家协会会员杨荣老师的书法作品《周恩来同志关于统一战线重要论述》入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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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用篆书形式书写了周恩来总理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论述:“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是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应该更重视统一战线问题。”回顾了统一战线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与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光辉历程和宝贵经验,充分展现了学校统一战线成员的统战情怀和时代精神。

01 杨荣-书法作品(篆书)

学校召开2022年第二次统一战线双月座谈会

202267日下午,学校党委副书记胡刚主持召开2022年第二次统一战线双月座谈会。学校党员领导干部、统一战线成员代表和重庆艺术学校代表等2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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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南京大学留学归国青年学者的回信精神和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第六次代表大会精神。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南京大学留学归国青年学者的重要回信精神,充分发挥校欧美同学会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加强留学归国教师的思想引领,助力学校“双高”建设。市第六次党代会是在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我市奋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领会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对教育改革和文化发展的重要意义,把学习宣传贯彻好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在学校统战成员中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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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各位代表结合自己的工作,围绕双高建设、参政议政、职后教育、后勤服务及学校日常工作积极交流发言。党委副书记胡刚认真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建议,并对大家的发言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指出,一直以来,统一战线都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法宝,在学校的建设发展中,统一战线人士更加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大家要紧密结合学校的“双高”发展战略,抢抓机遇、凝聚共识、迎难而上、扎实推进。学校统战部门认真梳理和收集各位代表的意见建议,对合理化建议进行研判和采纳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情况反馈工作,进一步形成统战工作合力,推动统战工作迈上新台阶,共同推进学校改革与发展。

市委统战部来校调研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

517日,市委统战部无党派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处处长陈鹏率队调研学校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示范点创建情况。市文化旅游委组织干部处处长容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有关部门负责人、党外代表人士等参加调研和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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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梁跃书记就创建情况进行专题汇报。他指出,学校党委高度重视统一战线工作,将统战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标市级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示范点创建要求,制定创建方案并专题研究部署,聚力构建“一中心两基地三平台四载体五保障”的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格局,不断加强党外知识分子政治引领、价值观引领和事业引领,凝聚广大党外知识分子为人才培养献计、为本职岗位建功、为社会服务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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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鹏处长结合调研情况,对学校统战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进一步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一是统筹部署好主题实践活动,持续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二是切实发挥好艺术院校优势,引导党外人士立足岗位建功立业;三是努力选树好党外人士先进典型,广泛营造人才工作良好氛围;四是充分利用好平台载体,全面提升创建工作实效。容琦处长介绍了市文旅系统统战工作情况,从为创建文旅系统的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示范点提供服务支持等方面进行了交流。

与会的党外代表人士,市欧美同学会理事、学校欧美同学会副会长苟笛;市政协委员、学校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舞蹈与戏剧系主任赵婷等就岗位建功、发挥优势作用等内容进行了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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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一行参观走访了学校多功能展示厅(校史馆暨非遗文化作品展示馆)、我的小咖(统一战线双月座谈会举办地)、巴南区图书馆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分馆、学校欧美同学会校内实践站(青年实验乐团)、艺苑阁“统战之家”(知联会小组、少数民族师生联谊会、欧美同学会活动室)等,并在学校剧场观看了学校统一战线工作宣传片。

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章程

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章程

2021年1月22日第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归国留学人员为主体自愿组成的、统战性的群众团体,是党联系广大留学人员的桥梁和纽带、党和政府做好留学人员工作的助手、广大留学人员之家。

第二条  本会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开展工作,坚持政治建会、团结立会、依章治会、民主办会、实干兴会。

第三条  本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围绕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要求,秉持修学、游艺、敦谊、励行的理念,坚持立足国内、开拓海外,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留学人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广泛联系、组织、动员和服务海内外留学人员,继承发扬留学报国的爱国主义传统,发挥留学报国人才库、建言献策智囊团、民间外交生力军重要作用,把广大留学人员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凝聚广大留学人员的智慧和力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服务,为完成祖国完全统一大业服务,为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服务。  

第四条  本会成立于1913年,经党中央批准,2003年增冠“中国留学人员联谊会”会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本会充分发挥群众性、高知性、统战性的特点和优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和引领广大留学人员为党和国家事业锐意进取,不断开创留学人员事业新局面。

第五条  本会党组发挥领导作用,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第二章    务

第六条  贯彻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发挥作用的方针,落实党和政府关于留学人员工作、知识分子工作和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

第七条  加强对留学人员的思想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增进国情认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第八条  吸引和举荐留学人才,做好留学人员代表人士发现、培养、使用、管理、服务工作。

第九条  引导支持留学人员创新创业,推动留学人员报国实践,宣传留学人员报国业绩,表彰、奖励优秀留学人员。

第十条  组织引导留学人员发挥专业优势,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和重点、难点问题建言,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第十一条  积极开展民间外交工作,鼓励引导留学人员当好中外友好交流使者,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大局,促进中外交流合作和友好交往,为共建“一带一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

第十二条  加强同海外留学人员和留学人员团体联系,开展科技、经济、文化、教育、卫生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和推动海外留学人员为国服务。

第十三条  开展多种形式活动,增进留学人员之间的联系和友谊;关心留学人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反映留学人员的合理意见建议,维护留学人员的合法权益,努力为留学人员服务,建设留学人员之家。

第三章    员

第十四条  本会会员包括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十五条  党和政府各有关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型企业等单位和系统的留学人员组织,凡承认本会章程,向本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第十六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承认本会章程的归国留学人员,由两名会员介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一)在海外高等院校毕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国内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后,在海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企业等学习、进修或者从事讲学、研究工作累计不少于一年;

(三)在国内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担任讲师、工程师及其他相应职务后,在海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企业等学习、进修或者从事讲学、研究工作累计不少于半年;

(四)在学术上有突出成就或者对社会和留学事业有突出贡献的留学人员入会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但需经会长会批准。

第十七条  在海内外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有成就、有影响的中国留学海外人员,承认本会章程,经本会联系的海外留学人员社团及相关机构推荐,由两名会员介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第十八条  团体会员有下列权利:

(一)其代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了解本会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参加本会组织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

(四)享受本会提供的服务;

(五)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九条  团体会员有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

(二)执行本会决议;

(三)承担本会委托的工作。

第二十条  个人会员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了解本会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会议活动;

(四)享受本会提供的服务;

(五)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

第二十一条  个人会员有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

(二)执行本会决议;

(三)关心并参加本会工作;

(四)与海内外学人、友好人士建立联系,促进交流和友谊;

(五)介绍发展新会员;

(六)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二十二条  会员自愿退会,须书面报告本会并履行退会手续。会员有严重违法违纪或者违反章程的行为,本会按程序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二十三条  本会包括全国组织和各级地方组织,实行民主集中制。本会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具有业务指导关系。

第二十四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是其产生的理事会。

第二十五条  本会地方组织的权力机构是各级会员代表大会,各级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是其产生的同级理事会。

第二十六条  各级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产生,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各级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会员代表大会、同级所属团体会员、分会、专业委员会和有关方面等经民主程序产生。各级理事会理事由同级会员代表大会经过充分酝酿协商,选举产生。

第二十七条  各级会长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由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组成。会长会主持召开理事会全体会议,在理事会闭会期间,执行理事会决议,领导本会工作,向理事会负责。会长、副会长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但一般不超过两届。

第二十八条  各级会长会可根据工作需要,建议增补同级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以及理事会理事、会长会成员,提请同级理事会全体会议通过。但增选名额不得超过当届同级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以及理事会理事、会长会成员总数的五分之一。

第二十九条  各级会长会提名,经同级理事会通过,可聘请具有留学经历的海内外知名人士为当届名誉会长、海外名誉会长和海外名誉理事。

各级会长会提名,经同级理事会通过,可聘请具有留学经历的海外优秀代表人士为当届海外理事和海外代表。

第三十条  本会可以按留学国家或者地区设立分会。分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以上人员组成会长会。

第三十一条  本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专门工作委员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在会长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可对有关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提出建议,参与筹划和实施。

第三十二条  本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在会长会领导下开展相关专业领域的工作和活动。

第三十三条  本会设立由专职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机构,秘书长、副秘书长人选由会长会提名并决定。在秘书长班子领导下,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会长会的决定和决议。

第五章 全国组织

第三十四条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会议,由理事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由会长会提议,经理事会研究同意,可以提前或者延期举行。

新一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理事会理事和会长会成员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上一届会长会决定。

第三十五条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议并通过理事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并决定本会工作方针、工作任务和有关重大事项;

(三)修改本会章程、组织通则和选举通则;

(四)选举产生理事会;

(五)其它应当由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

第三十六条  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理事会执行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会工作。理事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提前或者延期举行时,它的任期相应缩短或者延长。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全体会议,由会长会召集和主持。

第三十七条  在理事会闭会期间,会长会执行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领导本会工作。会长会每届任期与理事会相同。会长会由会长或委托相关副会长召集和主持。

第三十八条  会长主持理事会、会长会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或者受会长委托完成特定的任务。

第三十九条  秘书长、副秘书长在会长会领导下,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

第六章 地方组织

第四十条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应当成立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留学人员比较集中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可以成立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

地方组织的筹备、建立或者撤并,在征求上一级组织意见后,报同级党委批准,并报上一级组织备案。

第四十一条  地方各级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会议,由同级理事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同级理事会研究同意,可以提前或者延期举行,并报上一级组织备案。

新一届地方各级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由上一届同级会长会决定。

第四十二条  地方各级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贯彻执行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的决议和决定;

(二)审议并通过同级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本级组织工作任务和有关重大事项;

(四)选举同级理事会;

(五)选举上一级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

第四十三条  在地方各级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同级理事会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区会的工作。地方各级理事会每届任期五年,地方各级会员代表大会提前或者延期举行时,其任期相应缩短或者延长。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全体会议,由会长会召集。

第四十四条  在地方各级理事会闭会期间,同级会长会行使理事会的职权。地方各级会长会每届任期与理事会相同。地方各级会长会由会长或委托相关副会长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五条  地方各级会长主持同级理事会、会长会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或者受会长委托完成特定的任务。

第四十六条  地方各级秘书长、副秘书长在同级会长会领导下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

第七章 经费和资产

第四十七条  本会经费来源主要是:

(一)财政拨款,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二)会员缴纳的会费;

(三)会员和社会捐赠、机关团体资助及服务事业的合法收入等。

第四十八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任务和事业发展之所需,并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条  本会资产包括国家拨给的动产和不动产、接受海内外人士和单位捐赠的财物、所属事业单位拥有的资产。本会各级组织应当依法管理、使用、保护所拥有的资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未经批准,不得任意调拨。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本会名称为“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全国组织设在北京,名称为“欧美同学会(中国留学人员联谊会)”,称为总会,会址设在北京市东城区南河沿大街111号,即成立初期原址。

地方组织名称为“行政区划名称全称+欧美同学会(行政区划名称全称+留学人员联谊会)”。

第五十一条  本会会徽由象征宽阔海洋的蓝色长方形背景、代表中国传统书写工具的毛笔和西方传统书写工具的羽毛笔及本会英文名缩写组成。本会会徽为本会专有,为本会各级组织统一对外标识,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

第五十二条  全国组织“欧美同学会”的英文全称是Western Returned Scholars Association,缩写为WRSA。“中国留学人员联谊会”的英文全称是Overseas-educated Scholars Association of China,缩写为OSAC。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为本会各级组织的统一章程,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施行。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总会。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成立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

421日,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召开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成立大会。学校党委副书记胡刚出席会议。学校党务部门代表、基层党组织书记及统战委员代表、知联会小组及民族联代表、归国留学教师等共3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学校党委统战部有关负责人宣读了学校党委关于批准成立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的决定。审议并通过了《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第一次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选举陈渝果(学院产业发展研究中心部门负责人协助岗位、重庆玉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为学校欧美同学会会长,苟笛(学院音乐系专任教师)为学校欧美同学会副会长,王雨凌(学院党政办公室行政干事)为学校欧美同学会秘书长。

新当选会长陈渝果在履职发言中表示,将与全体会员共同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学校党委工作部署,不断完善机制增进团结,努力把学校欧美同学会建设成广大留学人员的温馨家园。

大会指出,学校欧美同学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以归国留学人员为主体自愿组成的统战性群众团体。学校欧美同学会的成立,标志着学校留学人员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会议强调,要抓好思想引领,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加强对留学人员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强化作用发挥,牢记国之大者,践行教育使命,结合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学校专业特色优势,在学校双高建设和事业发展过程中,切实发挥好智囊团、人才库和生力军作用;要推进自身建设,增强对统一战线工作的认识,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理论学习、调查研究、联谊交友、内部管理等制度,真正把学校欧美同学会办实、办好、办出特色、办出成效。学校各部门、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留学人员工作,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为学校欧美同学会开展的各项活动给予大力支持,积极构建大统战格局,奋力开创统战工作新局面。

学校与巴南区政协召开校地合作共建座谈会

4月20日上午,学校党委书记梁跃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迎接了巴南区政协主席何永革一行来校走访调研,到厚德楼多功能厅参观了学校师生设计制作的非遗展品,在行政楼召开了校地合作共建座谈会,并共同看望了学校的巴南区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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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跃书记对何永革主席一行来校走访调研表示热烈欢迎!通过参观教学场地、观看工作纪实短片、座谈交流等方式,学校向区政协客人介绍了学校的办学历史、专业特色、人才培养、社会服务以及学校创建市级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示范点、与巴南区姜家镇中心小学联合开展“艺术进乡村校园”党建与统战系列共建活动等情况,并就进一步深化校地合作、拓展学校办学空间、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共同复建长江剧场等事宜提出了工作建议。何永革主席回顾了多年来与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重庆艺术学校的工作交集,深感学校发展不易,并为学校近年取得的骄人成绩感到欣慰,表示将积极为校地合作搭建平台,在农业农旅发展、人居环境整治以及文化旅游规划等领域加强合作,促进学校文旅专业优势和文艺人力资源与巴南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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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巴南区政协委员、民盟盟员、学校音乐系业务骨干陈姝姝委员汇报了履职政协委员情况。何永革勉励政协委员在履行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发挥作用、建言献策,为推动学校和区域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梁跃书记指出,学校党委高度重视统一战线工作,积极支持区政协委员参与政协工作,并将积极寻求与巴南区的全面合作,努力助力地方文化旅游和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