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关于印发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试行的通    

 

各系、处(室、部、中心):

加强对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遵循现代职业教育规律,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促进学校专业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提升专业建设内涵,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20211月7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

(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对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遵循现代职业教育规律,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促进学校专业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提升专业建设内涵,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设立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是对学校专业建设和发展规划提供指导性建议、建设性意见和方案的学术机构。

第三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应依据国家教育方针和相关文件规定,对学校的专业建设规划、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专业项目实施、专业教学质量监控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指导和方案,确保专业建设更好地适应发展需求。

第二章  

第四条  组织机构构成。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由1名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秘书长及1215专家委员组成。原则上主任委员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秘书长由分管教学副院长担任。专业建设委员会下设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第五条  专家委员构成。专家委员由校内专家、同类高职院校专家、同行业(企业)相关专家构成,构成比例为2:1:1。

第六条  专家委员任职条件。委员会委员由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社会声望、熟悉教学工作、经验丰富、能够秉公办事、原则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60周岁以下的高职教育专家,以及行业(企业)专业技术专家构成。

第七条  专家委员选聘程序。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各教学单位推荐,经教务处备案,报请教学主管副院长提交党委会研究确定,聘用的委员会成员,由学颁发聘书。委员每届任期三年,根据具体情况可以连任,但原则上任期不超过三届。

第八条  根据学校已开设或筹备开设的专业(群),二级教学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专业(专业群)设分委员会,各分委会人员构成职能范畴、选聘条件原则上参照校级专业建设委员会执行,并报专业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核准

第三章  职能职责

第九条  建立科学、规范、长效的专业建设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

第十条  负责学校中长期专业发展规划的论证和审定。

十一  根据学校专业发展实际,优化专业结构,负责审议、论证各系新申报专业,负责各专业下一年招生计划的审定。

第十  为制订和修改人才培养方案、教学标准提供指导、咨询和建议。审议通过全院各专业每轮人才培养方案修订。

第十  负责学校教学改革试点、示范、骨干、特色专业及其他重点建设专业的立项审核、宏观指导、建设中期检查与结项验收审议。

第十四条  负责市级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资源等项目的院级报送遴选,指导立项项目的建设。

第十  负责各专业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含重点项目、财政专项支持项目以及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等)的方案审批,督促检查相关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第十六条  处理需要由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受理的申诉事件。

第十七条  审议学校需要由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工作机制

第十八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在委员会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规定进行各项指导、审议和监督工作。专业建设各分委员会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工作,按专业群特点具体实施各项工作。

第十九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全体委员会议,因工作需要可临时召集全体成员会议或部分委员参加的会议。

第二十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会议由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委员会需要做出决议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委员到会,且经委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含二分之一)的同意,决议方视为有效。

第五章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重艺〔2022〕112号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关于印发外出实践项目制教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关于印发外出实践项目制教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处部、、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实践教学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现将《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外出实践项目制教学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202266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外出实践项目制教学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实践教学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职业教育特色的重要体现,是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项目制教学作为一种典型的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是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效率的重要举措。规范和加强外出实践项目制教学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实行项目制教学管理,是学校为顺利开展相关工作,集成各相关部门为一体的工作团队,在教学质量、工作进度、学生管理、结果成效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管理,项目制教学管理应遵循学校其他相关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章  

第三条 项目制教学成立项目组由项目牵头部门负责人参与二级院系负责人、专业指导教师、辅导员等相关人员组成,根据实际需要,可补充特邀专家及其他人员。

第四条 项目组主要职责:

(一负责项目方案制定

(二负责组织协调项目组总体运行

(三负责项目具体教学安排、学生管理工作开展

(四负责项目费用结算

(五)负责项目成果呈现

(六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

(七学校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项目组各成员工作职责由项目组自行分配决定。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五条 活动开展流程

(一由项目组提交外出实践项目制教学活动申请表(附件1和项目活动方案(附件2相关部门审批。

(二审批通过后,项目组要确认人员负责落实安全教育、学生管理教学活动开展等事宜。

(三项目组成立安全工作小组,保障学生安全事宜。组织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签订相应责任书,为参与人员购买保险。

(四活动项目结束,应将相关总结、体会、作品、报告等材料(附件3至教务处存档。

四章 活动经费

六条 活动项目产生的费用报销事宜按学校财务相关办法执行。教师工作量核定按原有课程课时核算未有课程的,项目组按实际教师实际工作量折算课时。

五章 

第七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1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外出实践项目制教学活动申请表

项目名称

牵头部门

部门负责人

二级院级

实践专业

年级/班级/人数

带队教师

(含专业指导教师、实习实训指导教师、辅导员等)

实践时间

外出单位

单位地点

申请内容

与安全承诺

二级院系意见

 

 

 

院系签章:             时间:           

 

学生安全

保卫处意见

 

 

 

学生安全保卫处签章:    时间:           

教务处意见

 

 

 

教务处签章:            时间:           

院领导意见

 

 

 

 

 

院领导签字:            时间:           

申请部门(盖章):                  填表人:           申请时间:


附件2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XXX外出实践项目制教学工作方案

 

一、实践对象

 

实践目的

 

三、时间安排

 

实践地点

 

五、教学安排

 

六、相关要求及保障

 

附:安全应急预案

 

 

 


附件3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XXX外出实践项目制教学工作总结报告

 

 

、背景目的

 

基本情况

 

总结与成效

 

不足展望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关于印发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试行的通    

 

各系、处(室、部、中心):

加强对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遵循现代职业教育规律,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促进学校专业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提升专业建设内涵,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20211月7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

(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对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遵循现代职业教育规律,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促进学校专业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提升专业建设内涵,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设立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是对学校专业建设和发展规划提供指导性建议、建设性意见和方案的学术机构。

第三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应依据国家教育方针和相关文件规定,对学校的专业建设规划、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专业项目实施、专业教学质量监控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指导和方案,确保专业建设更好地适应发展需求。

第二章  

第四条  组织机构构成。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由1名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秘书长及1215专家委员组成。原则上主任委员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秘书长由分管教学副院长担任。专业建设委员会下设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第五条  专家委员构成。专家委员由校内专家、同类高职院校专家、同行业(企业)相关专家构成,构成比例为2:1:1。

第六条  专家委员任职条件。委员会委员由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社会声望、熟悉教学工作、经验丰富、能够秉公办事、原则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60周岁以下的高职教育专家,以及行业(企业)专业技术专家构成。

第七条  专家委员选聘程序。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各教学单位推荐,经教务处备案,报请教学主管副院长提交党委会研究确定,聘用的委员会成员,由学颁发聘书。委员每届任期三年,根据具体情况可以连任,但原则上任期不超过三届。

第八条  根据学校已开设或筹备开设的专业(群),二级教学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专业(专业群)设分委员会,各分委会人员构成职能范畴、选聘条件原则上参照校级专业建设委员会执行,并报专业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核准

第三章  职能职责

第九条  建立科学、规范、长效的专业建设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

第十条  负责学校中长期专业发展规划的论证和审定。

十一  根据学校专业发展实际,优化专业结构,负责审议、论证各系新申报专业,负责各专业下一年招生计划的审定。

第十  为制订和修改人才培养方案、教学标准提供指导、咨询和建议。审议通过全院各专业每轮人才培养方案修订。

第十  负责学校教学改革试点、示范、骨干、特色专业及其他重点建设专业的立项审核、宏观指导、建设中期检查与结项验收审议。

第十四条  负责市级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资源等项目的院级报送遴选,指导立项项目的建设。

第十  负责各专业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含重点项目、财政专项支持项目以及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等)的方案审批,督促检查相关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第十六条  处理需要由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受理的申诉事件。

第十七条  审议学校需要由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工作机制

第十八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在委员会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规定进行各项指导、审议和监督工作。专业建设各分委员会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工作,按专业群特点具体实施各项工作。

第十九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全体委员会议,因工作需要可临时召集全体成员会议或部分委员参加的会议。

第二十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会议由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委员会需要做出决议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委员到会,且经委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含二分之一)的同意,决议方视为有效。

第五章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21年专业设置情况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21年专业设置情况

序号 专业所属系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全称) 学制
1 舞蹈与戏剧系 550205 戏剧影视表演 3年制
5年制
2 550208 音乐剧表演 3年制
3 550202 舞蹈表演 3年制
2年制
4 550209 国际标准舞 3年制
5年制
5 560201 播音与主持 3年制
6 学前与艺术教育系 570102K 学前教育 3年制
5年制
7 570101K 早期教育 3年制
8 570113K 艺术教育 3年制
2年制
9 艺术设计系 550101 艺术设计 3年制
10 550104 产品艺术设计 3年制
11 550117 人物形象设计 3年制
2年制
12 550218 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 3年制
13 550108 公共艺术设计 3年制
2年制
14 510204 数字媒体技术 3年制
15 音乐系 550201 音乐表演 3年制
16 570108K 音乐教育 3年制
17 550213 钢琴伴奏 3年制
18 文化与旅游管理系 540101 旅游管理 3年制
19 2年制
20 550402 文化产业经营与管理 3年制
21 550403 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 3年制
22 550404 文物修复与保护 3年制
23 560205 新闻采编与制作 3年制
24 560215 传播与策划 3年制
25 530703 移动商务 3年制
26 500406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3年制

关于举办重庆市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就业大型网络双选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强化“稳就业”举措落实,携手各方力量通过网络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招聘工作,协助各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储备人才,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52个未摘帽贫困县毕业生等特殊困难群体尽早就业。决定举办重庆市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大型网络双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就在巴渝实现梦想

二、活动时间

11月17日至12月16日(为期一个月)。

三、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协办单位:区县(自治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中心),各普通高校,重庆汇博人才网。

四、活动形式

本次双选活动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参会毕业生访问重庆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cqbys.com)、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官网人才公共服务专ggfw.rlsbj.cq.gov.cn/rc),点击本次网络双选专题页面活动入口链接,进入指定的网络双选专题页面,按照平台使用操作指引,进行岗位信息查询、电子简历投递等互动求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