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十月,在欢庆新中国75周年生日之际,我校圆满完成2024年第七期北京舞蹈学院中国舞考级教学等级培训。本次培训分别设有1-3级、4-5级、7级,共计4个班次234人次参加,为舞蹈艺术教育输入一股强有力的新能量。

舞蹈考级教学等级培训依托北舞专业、科学、系统的教材体系培养合格的舞蹈教学人员,为舞蹈艺术的普及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我校将紧跟北舞步伐,继续总结经验,更优质的办好北京舞蹈学院中国舞等级考试工作,进而推动继续教育领域社会服务工作向特色化道路发展。


金秋十月,在欢庆新中国75周年生日之际,我校圆满完成2024年第七期北京舞蹈学院中国舞考级教学等级培训。本次培训分别设有1-3级、4-5级、7级,共计4个班次234人次参加,为舞蹈艺术教育输入一股强有力的新能量。

舞蹈考级教学等级培训依托北舞专业、科学、系统的教材体系培养合格的舞蹈教学人员,为舞蹈艺术的普及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我校将紧跟北舞步伐,继续总结经验,更优质的办好北京舞蹈学院中国舞等级考试工作,进而推动继续教育领域社会服务工作向特色化道路发展。


各二级学院: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培养广大师生热爱祖国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深化升旗仪式的理想信念和爱国主义教育作用,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敢于有梦、勇于追梦、勤于圆梦,经研究决定,从本学期开始在全体在校学生中开展升国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从第7周开始(10月14日),每周第一个工作日早上7:30。
二、活动地点
学校足球场(面向升旗台)
三、参加人员
各二级学院领导、辅导员、在校学生
四、活动流程
(一)国旗护卫队出旗;
(二)升国旗、唱国歌;
(三)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发言;
(四)二级学院教师代表发言、领导班子讲话;
(五)升国旗仪式结束。
注:如有其他创新环节可报备后自行安排。
五、工作要求
(一)升旗仪式由各二级学院轮流组织,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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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周 |
第8周 |
第9周 |
第10周 |
第11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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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 |
舞蹈与戏剧学院 |
艺术设计学院 |
学前与艺术教育学院 |
文化旅游 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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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周 |
第13周 |
第14周 |
第15周 |
第16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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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 |
舞蹈与戏剧学院 |
艺术设计学院 |
学前与艺术教育学院 |
文化旅游 学院 |
(二)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升国旗仪式,辅导员要到场组织,认真做好动员和组织工作,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各二级学院除毕业班外的学生应当全部参加。特殊节假日升旗仪式另行通知。
(三)参加升旗仪式的人员需在7:20前集合整队完毕(正对旗杆位置不列队,为国旗护卫队留出升旗路线),上午7:20后到场的视同缺勤。
(四)学生代表和教师发言应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要内容,有关发言内容需提前由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审核通过。
(五)各二级学院需自行做好考勤工作,请假需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六)升旗仪式进行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旗法》《国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升国旗、奏唱国歌时在场人员应当肃立,举止庄重,期间不得随意走动和退场,不得有不尊重国旗、国歌的行为。升旗仪式结束后,二级学院应组织好参加人员有序退场。
(七)升旗仪式由校国旗护卫队负责,国旗护卫队应安排值班人员进行日常升降旗,如遇恶劣天气应及时降下国旗。
(八)国旗下的思政课每月一次,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派专职思政教师提前联系有关二级学院灵活开展。
六、工作流程
(一)二级学院需在升旗仪式前一周将参加人员名单(毕业班除外,按班级人数整理)发送至邮箱1028958365@qq.com。
(二)升旗仪式如遇有恶劣天气或者特殊情况(如节假日等)可不举行,顺延至下周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各二级学院需对升旗仪式出勤率进行考核,并拍摄照片或视频。各二级学院需在升旗仪式结束后进行国旗下讲话。
(四)升旗仪式结束后,各二级学院需当天将出勤名单、请假情况,以及总结素材(图片、视频、讲话稿、活动方案等),以《XX学院升旗仪式开展情况》命名,发送至邮箱1028958365@qq.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秦杰老师,18483223653。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思同学(学生党员工作站负责扩音设备),19115106058;江红均同学(国旗护卫队),13638317134。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2024年10月11日
Redirect (External): https://mp.weixin.qq.com/s/9l2Vl6Num6_KNeMe8LJZtA
Redirect (External): https://mp.weixin.qq.com/s/jQcoIAW_L_C4F7shVnzHXw
各二级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重庆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经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二级学院审核认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现将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即从2024年9月27日至9月30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信函或前往党委学生工作部反映情况。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62335529
邮箱:lilihong@cqca.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9月27日
Redirect (External): https://mp.weixin.qq.com/s/Uj_Asjlg55YgLJEwA3LoKg
各二级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重庆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经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二级学院审核认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现将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即从2024年9月27日至9月30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信函或前往党委学生工作部反映情况。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62335529
邮箱:lilihong@cqca.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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