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条例》修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与时俱进完善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规定,强化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责任落实,进一步拧紧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制度螺栓,对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从作风建设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成败的政治高度,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坚决落实《条例》各项规定,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浓厚氛围。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国务院。

  《条例》全文如下。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2013年10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 2013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

  2025年5月2日中共中央批准 2025年5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浪费,是指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或者在履行公务中超出规定范围、标准和要求,不当使用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给国家和社会造成损失的行为。

  第四条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应当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从严从简,带头过紧日子,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腾出更多资金用于发展所需、民生所盼;坚持依规依法,遵守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坚持提质增效,科学统筹财政资源,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加强厉行节约绩效考评;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保证正常公务活动;坚持公开透明,除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外,公务活动中的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使用等情况应当按照规定予以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深化改革,通过改革创新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第五条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检查全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有关协调联络机制承办具体事务。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办公厅(室)负责指导检查本地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宣传、外事、发展改革、财政、审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规依法履行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工作的管理、监督等职责。

  第六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机关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总责,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七条 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禁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防止重大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浪费,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应当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上走在前、作表率。

第二章 经费管理

  第八条 党政机关应当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按照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的要求,将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

  党政机关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收入,必须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严禁以任何形式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拖欠或者私分,严禁转移到机关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账户使用。

  第九条 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党政机关应当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财政资金,严禁向下级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摊派或者转嫁费用。

  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因特殊需要确需追加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健全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率,防止年底突击花钱等现象发生。

  第十条 深化政府会计改革,进一步健全会计制度,准确核算机关运行经费,全面反映机关运行成本。

  第十一条 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工作特点,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水平,制定分地区的公务活动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加强相关开支标准之间的衔接,完善开支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根据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变动情况调整相关开支标准,增强开支标准的协调性、规范性、科学性。

  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第十二条 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健全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党政机关国内发生的公务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经费支出,除按照规定实行银行转账外,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

  第十三条 党政机关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原则。

  政府采购应当依法完整准确编制采购项目预算,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采购与本单位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无关的资产,不得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务。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供应商、品牌、型号、产地。依法应当进行公开招标的,不得以化整为零或者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确需改变采购方式的,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公示和审批程序。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属于批量集中采购范围的应当进行批量集中采购。

  党政机关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组织验收。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结果评价制度,对政府采购的资金节约、政策效能、透明程度以及专业化水平进行综合、客观评价。

  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

  第十四条 优化政府投资方向和结构,加强政府投资全生命周期管理,坚决防止低效无效投资。

  完善“半拉子工程”、已建未用项目等科学处置程序办法。

第三章 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

  第十五条 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国内差旅内部审批制度,加强计划管理和统筹把关,从严控制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加强对到基层调研、督查检查的统筹规范,防止重复扎堆增加基层负担。

  第十六条 国内差旅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住宿、用餐,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差旅人员用车、住宿、用餐由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的,必须按照规定标准及时足额交纳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差旅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接受礼金、礼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十七条 统筹安排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严格控制团组数量和出访国家数、团组人数、在外停留天数,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组织开展一般性出国考察、日常调研、交流学习等活动,严禁集中安排赴热门国家或者地区出访,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公款出国旅游。严格执行因公临时出国限量管理规定,不得把出国作为个人待遇、安排轮流出国。严格控制跨地区、跨部门团组。

  组织人事、外专等部门应当加强出国培训总体规划和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出国培训规模,科学设置培训项目,择优选派培训对象,提高出国培训的质量和实效。

  第十八条 外事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审核审批管理,对违反规定、不适合成行的团组予以调整或者取消。

  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总额控制,严格执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无出国经费预算安排的不予批准,确有特殊需要的,按照规定程序报批。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出国经费预算以外资金作为出国经费,严禁向所属单位、企业、我国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者转嫁出国费用。

  第十九条 出国团组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交通工具和食宿,不得违反规定乘坐民航包机,不得乘坐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不得安排超标准住房和用车,不得擅自增加出访国家或者地区,不得擅自变更行程路线,不得擅自延长在国外停留天数。

  出国期间,不得与我国驻外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用公款互赠礼品或者纪念品,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

  第二十条 严格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出境计划,加强因公出境审批和管理,不得违规安排出境考察,不得组织无实质内容的调研、会议、培训等活动。

  严格遵守因公出境经费预算、支出、使用、核算等财务制度,不得接受超标准接待和高消费娱乐,不得接受礼金、贵重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严禁参与境外赌博。

第四章 公务接待

  第二十一条 建立健全国内公务接待集中管理制度。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二条 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国内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公函制度,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一律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第二十三条 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实行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制度。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标准安排接待对象的住宿用房,协助安排用餐、用车的按照标准收取伙食费、交通费。工作餐不得提供高档菜肴,不得提供香烟,不上酒。不得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

  接待单位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如实反映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接待费、陪同和相关工作保障人员等情况。接待清单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之一并接受审计。

  第二十四条 外宾接待工作应当遵循服务外交、友好对等、务实节俭的原则。外宾邀请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排接待活动,严格执行接待规格和标准,从严从紧控制外宾团组接待费用。

  第二十五条 地方因招商引资等工作需要接待的,应当参照国内公务接待标准要求,统一制度和标准,严格审批管理,强化审计监督,严禁超规格、超标准接待,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第二十六条 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所属宾馆、招待所等具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者场所,不得以房屋维修等名义超出实际需要在接待场所超标准建设、豪华装修。

  严格控制、严格审批新建扩建党性教育培训机构,不得以建设党性教育培训机构名义变相建设楼堂馆所、变相搞旅游开发。

  建立接待资源共享机制,推进机关所属接待、培训场所的集中统一管理和利用。健全服务经营机制,推行机关所属接待、培训场所企业化管理,降低服务经营成本。

  积极推进国内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为国内公务接待提供用车、住宿、用餐等服务。

第五章 公务用车

  第二十七条 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建立和实行符合国情的公务用车制度,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运行成本。

  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按照有关规定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第二十八条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

  从严配备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保障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用于定向化保障的用车,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所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

  严格按照规定配备专车,不得擅自扩大专车配备范围或者变相配备专车。

  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

  规范和加强党政机关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编制,推动车辆盘活利用,避免闲置浪费。

  第二十九条 公务用车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应当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

  公务用车严格按照规定年限更新,达到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不得因领导干部职务晋升、调动等原因提前更新。

  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等实行政府集中采购,降低运行成本。

  第三十条 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和其他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等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

  第三十一条 根据公务活动需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因私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

第六章 会议活动

  第三十二条 党政机关应当严格精简会议,召开会议严格实行计划管理,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合并的坚决合并。从严控制会议规模、会期,合理确定会议规格和参会人员范围、层级,不搞层层陪会。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效率。

  第三十三条 会议召开场所实行政府采购定点管理。会议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用餐安排自助餐或者工作餐,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会议活动现场布置应当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严禁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

  会议期间,不得安排宴请,不得组织旅游以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第三十四条 党政机关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范围、标准和报销制度,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会议费,一律不予报销。严禁违规使用会议费购置办公设备,严禁列支公务接待费等与会议无关的任何费用,严禁套取会议资金。

  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制定本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健全培训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培训数量、时间、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适合采取线上方式培训的应当通过线上方式开展。

  严格执行分类培训经费开支标准,严格控制培训经费支出范围,严禁在培训经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与培训无关的任何费用。严禁以培训名义进行公款宴请、公款旅游活动。

  第三十六条 精简规范节庆展会论坛活动,实行清单管理,从严审批。严禁使用财政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演出。从严控制举办大型综合性运动会和各类赛会。

  经批准的节庆展会论坛、运动会、赛会等活动,应当严格控制规模和经费支出,不得互相攀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不得违规摊派或者转嫁费用,不得借举办活动发放各类纪念品,不得违规使用财政资金邀请名人明星参与活动。举办活动应当充分使用现有资源,专门配备的设备在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收回,严禁购置奢华物资设备。

  第三十七条 精简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实行清单管理,从严审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费用由举办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相关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参与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的单位应当节俭办事,杜绝浪费,不得举债搞创建。不得开展以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为对象的达标活动。

第七章 办公用房

  第三十八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应当从严控制。凡是违反规定的拟建办公用房项目,必须坚决终止;凡是未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必须停建并予以没收;凡是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限期腾退超标准面积或者全部没收、拍卖。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应当严格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的公平配置和集约使用。凡是超过规定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的,必须腾退;凡是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原则上应当恢复原使用功能。

  第三十九条 党政机关新建、改建、扩建、购置、置换、维修改造、租用、借用办公用房,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审批程序。采取置换方式配置办公用房的,应当执行新建办公用房各项标准,不得以未使用财政资金、资产整合等名义规避审批。

  第四十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朴素、实用、安全、节能原则,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单位综合造价标准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符合土地利用和城市规划要求,严禁超标准建设和豪华装修。党政机关办公楼不得追求成为城市地标建筑,严禁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

  第四十一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以及维修改造项目投资,统一列入预算安排,未经审批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土地收益和资产转让收益应当按照非税收入有关规定管理,不得直接用于办公用房建设。不得违规利用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和专项债券等其他用途资金建设维修改造办公用房。

  第四十二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应当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监理和审计监督。

  办公用房因使用时间较长、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存在安全隐患等原因,不能满足办公需求的,可以进行维修改造。维修改造项目应当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降低能源资源消耗为重点,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

  第四十三条 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对办公用房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权属、统一配置、统一处置。

  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三定”规定,从严核定、使用办公用房。超标部分应当腾退移交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调剂使用。

  新建、调整办公用房的单位,应当按照“建新交旧”、“调新交旧”的原则,在搬入新建或者新调整办公用房的同时,将原办公用房腾退移交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调剂使用。

  因机构增设、职能调整等原因确需增加办公用房的,应当在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中解决;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不能满足需要的,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整合办公用房资源调剂解决;无法调剂、确需租用解决的,应当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不得以变相补偿方式租用由企业等单位提供的办公用房。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闲置的,可以按照规定采取调剂使用、转换用途、置换、出租等方式及时处置利用。

  第四十四条 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应当按照标准配置使用一处办公用房,确因工作需要另行配置办公用房的,应当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领导干部不得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配置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由原单位收回。

  超标办公用房整改优先采取调换或者合用方式,采取工程改造方式整改的,工程改造方案应当简易、合理、厉行节约,多出的办公用房面积公用,不得直接隔断封死,防止造成新的浪费。

第八章 资源节约

  第四十五条 党政机关应当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提高能源、水、粮食、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的利用效率和效益,统筹利用土地,杜绝浪费行为。

  第四十六条 对能源、水的使用实行分类定额和目标责任管理。推广应用节能技术产品,淘汰高耗能设施设备,重点推广应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积极使用节水型器具,建设节水型单位。

  完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严格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

  第四十七条 党政机关应当带头开展粮食节约行动,落实反食品浪费管理责任,加强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杜绝餐饮浪费。

  第四十八条 优化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等资产的配置和使用,从严控制新增资产配置,优先通过调剂方式盘活存量资产,节约购置资金。达到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不得报废处置。

  对产生的非涉密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废旧物品进行集中回收处理,促进循环利用;涉及国家秘密的,按照有关保密规定进行销毁。

  第四十九条 政务服务应当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相关设施坚持实用原则,不得华而不实、铺张浪费,坚决防治和纠正政务服务中的“面子工程”。

  第五十条 党政机关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应当统筹规划,统一组织实施,防止分散重复建设和频繁升级。建立共享共用机制,加强资源整合,推动重要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降低软件开发、系统维护和升级等方面费用,防止资源浪费。

  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

第九章 宣传教育

  第五十一条 宣传部门应当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重要宣传内容,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作用,注重用好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手段,通过新闻报道、文化作品、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品德,宣传阐释相关制度规定,宣传推广厉行节约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倡导绿色低碳消费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浓厚氛围。

  第五十二条 党政机关应当把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融入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日常管理之中,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对各种铺张浪费现象和行为,应当严肃批评、督促改正。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不定期曝光铺张浪费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组织人事部门和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应当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创新教育方法,切实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五十三条 党政机关应当围绕建设节约型机关,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便于参与的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增强节约意识、珍惜物力财力,积极培育和形成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为在全社会形成节俭之风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第十章 监督追责

  第五十四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监督检查机制,加大监督力度。

  党委(党组)在巡视巡察工作中应当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落实情况的监督。

  党委和政府办公厅(室)负责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督促检查,针对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检查、暗访等专项活动,加大对典型问题的通报力度。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受理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党政机关预算管理有关工作以及财务、政府采购和会计等事项的财会监督,依法处理发现的违规问题,并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汇报有关结果。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党政机关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加大对党政机关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计力度,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报告审计结果,依法处理、督促整改违规问题,并将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支持人大、政协依法依章程加强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的监督。重视各级各类媒体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方面的舆论监督作用。发挥群众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铺张浪费行为的监督作用。

  第五十五条 党委(党组)在每年度向上级党组织报送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中,应当报告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

  领导干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应当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并接受评议。

  第五十六条 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及时、方便、多样的原则,依规依法将应当公开的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公开。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负有领导责任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一)政绩观错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造成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损失浪费;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铺张浪费、奢侈奢华问题严重,对发现的问题查处不力,干部群众反映强烈;

  (三)指使、纵容管辖单位或者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浪费;

  (四)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内部审批、管理、监督职责造成浪费;

  (五)不按照规定及时公开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信息;

  (六)其他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铺张浪费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情形。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未经审批列支财政性资金;

  (二)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违规取得审批;

  (三)违反审批要求擅自变通执行;

  (四)违反管理规定超标准或者以虚假事项开支;

  (五)利用职务便利假公济私;

  (六)其他违反审批、管理、监督规定的情形。

  第五十九条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浪费的,根据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有关职能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条例执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二条 本条例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解释。

       第六十三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央党内法规和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料来源:共产党员网)

聚志愿之光 ,赋文旅新能 | 重庆市2025文化与旅游志愿服务工作培训班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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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推动文旅志愿服务高质量发展,由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主办,重庆市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重庆市群众艺术馆、潼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联合承办的2025年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工作培训班,于5月13日至14日在潼南区成功举办。来自全市各区县文旅部门、委属单位及相关机构的近百名志愿服务骨干齐聚一堂,共绘文旅志愿服务新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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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作为主要承办单位之一,全程深度参与培训的组织与实施。学院继续教育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刘运婵主持开班仪式,潼南区文旅委主任王芙蓉致辞;市群艺馆副馆长鲁广峰围绕志愿服务活动亮点、平台和队伍建设、品牌项目打造等方面总结了2024年全市文旅志愿服务工作,并对2025年志愿工作做出安排;市文旅委调研员蔡若飞传达了市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志愿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并对此次培训提出要求:提升政治觉悟、注重学思践悟、严守培训纪律。


(一)创新赋能:沉浸式培训激活服务动能

本次培训由重庆市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牵头设计“理论+场景+交流”三维模式,充分发挥学院在文化艺术教育领域的专业优势。通过专题讲座、平台实操、案例研讨、实地观摩四大板块,构建起全方位学习生态。文旅部公共文化服务巡讲专家周固坚以《文化志愿服务与品牌建设》为题作专题讲座,提出“精准对接群众需求、聚焦特殊群体关怀、创新青年参与路径”三大策略,为志愿服务品牌化建设指明方向。四川博物院《川博红·志同行——四川博物院志愿服务案例分享》、南岸区文化馆《“艺起同行”暑期儿童文艺志愿服务项目》、重庆艺员管理培训中心《“艺润万家”老年文艺志愿服务》等典型案例分享,展现了基层实践的蓬勃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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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科技赋能:智慧平台助力效能升级

在志愿平台建设相关专家的指导下,参训学员系统掌握了新版文旅志愿服务网络平台的操作要点。该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实现需求精准匹配,运用数字技术保障服务时长认证透明化,构建起”资源统筹-项目孵化-效果评估”的全链条数字化管理体系。


(三)实践赋能:沉浸体验深化思想共识

在“艺起相约”文化助力乡村振兴志愿服务活动示范点潼南区前进村的现场教学中,学员们亲身感受传统文化剪纸艺术的魅力,了解当地文旅志愿服务的生动实践,深刻感受志愿服务促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助力。现场观摩将抽象的理论转化为生动的实践认知,为各学员提供了思想碰撞与经验交融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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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未来展望:构建志愿服务新生态

重庆市文旅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重点完善三项机制:一是建立社会力量协同参与机制,吸引更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投身文旅志愿事业;二是优化志愿者积分激励体系,打通服务时长兑换、荣誉表彰等激励通道;三是搭建资源智能匹配平台,实现文化供给与群众需求的动态平衡。通过构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全民共享”的志愿服务新格局,让优质文化资源真正惠及城乡基层。


此次培训不仅为全市文旅志愿服务工作者提供了知识更新的平台,更通过跨区域经验交流激发了创新思维。参训学员纷纷表示,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将所学所悟转化为服务群众的生动实践,在推动文化强市建设的征程中书写新时代志愿服务的华彩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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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主题党日学习内容参考

(一)学习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会议精神

1.习近平:坚持自立自强 突出应用导向 推动人工智能健康有序发展;

https://www.12371.cn/2025/04/26/ARTI1745635107727513.shtml

2.习近平:在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https://www.12371.cn/2025/04/28/ARTI1745831577261527.shtml

3.习近平:加快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

https://www.12371.cn/2025/04/29/ARTI1745913059637352.shtml

4.习近平:激励新时代青年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挺膺担当;

https://www.12371.cn/2025/04/30/ARTI1745996668044685.shtml

5.习近平:适应形势变化 把握战略重点 科学谋划“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

https://www.12371.cn/2025/04/30/ARTI1746002939215946.shtml

6.习近平: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发光发热 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青春力量;

https://www.12371.cn/2025/05/03/ARTI1746261117204134.shtml

7.习近平:以史为鉴 共创未来;

https://www.12371.cn/2025/05/07/ARTI1746595375913883.shtml

8.习近平抵达莫斯科伏努科沃专机机场发表书面讲话。

https://www.12371.cn/2025/05/08/ARTI1746659532039549.shtml

(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

1.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制度规定;

https://www.12371.cn/2025/03/25/ARTI1742896411600304.shtml

2.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手册》(学校已统一发放);

3.《关于转发<普通党员对照查摆的重点问题清单>的通知》。(已发布在学习教育工作专班群中)

(三)学习党内法规及重要文件

1.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https://www.12371.cn/special/esjszfd/kj/

2. 清廉学校建设专题: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在基层–传承红色基因 弘扬廉洁之风。

https://www.12371.cn/2022/05/31/ARTI1653961359176529.shtml

(四)学习先锋模范

《榜样9》:https://www.12371.cn/special/by9/

市属高校财经纪律执行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检查组来我校开展监督检查

按照市纪委监委统一安排,5月12日,市属高校财经纪律执行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第四监督检查组来我校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并召开见面会。会议由监督检查组副组长、重庆工业职院纪委书记、监察专员王剑主持,监督检查组组长、西南政法大学纪委书记、监察专员赵骏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学校党委书记梁跃及在家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赵骏介绍了此次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重点内容等,并就开展监督检查提出深化思想认识、锚定工作目标;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坚持严的基调、确保工作质效;强化规范引领、严守工作纪律等四个方面的工作要求。

学校党委书记梁跃代表学校对检查组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作表态发言。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二是积极支持配合,全力保障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坚持边查边改,不折不扣推动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监督检查组将采取调阅资料、实地走访、谈话了解等方式,对我校在责任落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和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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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面会现场

清风正气满乾坤——习近平总书记引领全党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

  “推动党员、干部增强定力、养成习惯,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干事创业”;

  “中央八项规定堤坝是好不容易筑起的,一定要倍加珍惜,不断巡堤检修、培土加固”;

  …………

  党的作风正,人民心气顺,党和人民就能同甘共苦,我们的事业就会蓬勃发展。

  党中央决定,自2025年全国两会后至7月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这是对党员干部思想理论的一次再教育、再武装,是对纪律作风的一次再检阅、再提升。

  中央八项规定,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一张闪亮的“金色名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以上率下、锲而不舍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刹住了一些多年未刹住的歪风邪气,解决了许多长期没有解决的顽瘴痼疾,党风政风焕然一新,社风民风持续向好,有力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常思常悟、细照笃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我们党必将不断焕发蓬勃生机,团结带领亿万人民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阔步前行。

  “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是我们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

  打铁必须自身硬

  “带头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决同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2024年岁末,北京中南海,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民主生活会。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就是听取关于2024年中央政治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报告。

  这再次向全党全社会释放出鲜明信号:中央八项规定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

  “中央八项规定不是只管五年、十年,而是要长期坚持。”

  “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是我们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十年不够就二十年,二十年不够就三十年,直至真正化风成俗,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

  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掷地有声,彰显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打铁必须自身硬”的底气和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

  时间指针拨回到10多年前,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一面是民族复兴的伟大使命,一面是“四大考验”“四种危险”的现实挑战。国内外都在注视着习近平总书记如何领航掌舵中国号巨轮。

  2012年12月4日,十八届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8个方面,600多字,成为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第一刀”。

  以此开局破题,绝非历史偶然。

  这源自深邃高远的政治考量,“党的作风和形象关系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决定党和国家事业成败。”“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也是党自我革命的强大动力”。

  这源自清醒坚定的惕厉自省,“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抓作风问题这根弦松不得,一松就可能出问题,久而久之还可能出大问题。”

  抓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看起来是“小事”,但体现的是一种自我革命的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制定这方面的规矩,指导思想就是从严要求,体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人民群众期盼作出积极回应,对党风政风乃至整个社会风气发挥导向作用。”

  一子落,满盘活。

  新时代以来,以中央八项规定为突破口,管党治党的一系列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次第展开,层层深入。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断向纵深发展,开辟了百年大党自我革命新境界,深刻改变了政治生态和社会面貌。

  中央八项规定改变中国。这是人民群众的口碑。

  “实践证明,只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党风建设就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

  不信东风唤不回

  中央八项规定,何以深刻改变中国?

  动真格!

  “规定就是规定,不加‘试行’两字,就是要表明一个坚决的态度,表明这个规定是刚性的。”习近平总书记话语坚定。

  言必行,行必果。

  贾春红是河北省阜平县一家经济型酒店的餐饮部经理,有一张菜单让她至今印象深刻。

  菜单上,“热菜”一栏写着:红烧土鸡块、阜平烩菜、五花肉炒蒜薹、拍蒜茼蒿、冬瓜丸子汤。落款日期是2012年12月29日。

  那天,习近平总书记来到阜平考察,晚上在贾春红工作的这家经济型酒店用餐。

  “当时工作人员还特意交代不要上酒水,这四菜一汤也都是本地的家常菜,十个人一桌,吃得很干净。”贾春红说。

  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带动全党坚定不移推进自我革命,以优良作风奋进新时代新征程。

  出行,轻车简从。党的十八大后首次出京赴广东考察,不腾道、不封路、不铺红毯,与群众直接接触、亲切交流;

  住宿,简化安排。在四川芦山地震灾区,看望慰问灾区干部群众,主持召开会议直至深夜,留宿在临时板房;

  用餐,家常便饭。到陕北梁家河,和乡亲们一起吃的是荞麦饸饹、油馍馍、麻汤饭;

  …………

  行动为令,身教为镜。新时代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一系列剑指作风之弊的实招硬招频频出击,一项项针对作风建设的组合拳效果空前。

  坚持问题导向,动真碰硬。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解决‘四风’问题,要对准焦距、找准穴位、抓住要害,不能‘走神’,不能‘散光’。

  “吃公函”“吃老板”“吃下级”……翻看2024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公开通报,有不少是违规吃喝典型问题。2024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露头就打、寸步不让。

  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各部门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从遏制“舌尖上的浪费”,到刹住“车轮上的腐败”、整治“会所里的歪风”,再到持续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深化拓展为基层减负工作……“四风”问题得到有效纠治,清正廉洁的政治生态日益巩固。

  坚持系统观念,标本兼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密切关注和分析研判党情党风新动向,坚持奔着问题去、对着根源治,既治标又治本,提高管党治党的精准性、实效性。”

  前不久,上海市宝山区纪委监委收到信访举报,反映一名干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当地纪检监察干部不仅通过“点穴式”研判,精准锁定“四风”问题调查突破口,还通过“穿透式”核查、“把脉式”谈话,逐步揭开名为市场交易、实为以虚增租赁环节侵吞国有(集体)商业网点租金差价的贪腐真相。

  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互为表里、同根同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同查”严惩风腐交织问题,以“同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

  坚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不可蜻蜓点水,不可虎头蛇尾,不可只是一阵风,否则不仅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且会导致作风问题不断反弹、愈演愈烈,最后失信于民。”

  持续动真格!

  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会议审议《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会议,审议《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再次成为重要议程之一。新时代以来,每次都在特殊时间节点,对中央八项规定进行再细化再部署,释放的正是一以贯之、一抓到底的强烈信号。

  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端午抓公款购买粽子、中秋抓公款购买月饼、春节抓公款购买爆竹等年货节礼……2025年2月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了2025年1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情况。这是连续第137个月公布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数据。

  曾经,一些党员干部群众存在“一阵风”的忧虑、“抓小事”的议论、“走着瞧”的心态。如今,时间给出了答案。

  2021年6月,建党百年前夕,习近平总书记来到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在中央八项规定展板前停下脚步、仔细察看。

  “八项规定要一以贯之。”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

  驰而不息、锲而不舍,不信东风唤不回。

  放眼全世界,没有哪个国家和政党,能有这样的政治气魄和历史担当,敢于大刀阔斧、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如今,制度更加严格、行动更加务实、作风更加廉洁,全党全社会清风正气不断充盈,我们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有力。

  “实践证明,只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党风建设就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

  “我们不舒服一点、不自在一点,老百姓的舒适度就好一点、满意度就高一点,对我们的感觉就好一点”

  植根人民、造福人民

  中央八项规定,也成为世界观察中国、观察中国共产党的一扇窗。

  是什么,再次让世界感叹“中国共产党能”?

  无私者无畏。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党之所以有自我革命的勇气,是因为我们党除了国家、民族、人民的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的特殊利益。”

  人民,是自我革命的勇气之源、底气所在。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

  一个场景耐人回味——

  2013年7月11日,在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河北西柏坡一间土坯房里,习近平总书记与基层干部群众面对面围坐一块,听取反“四风”的意见建议。

 

  “百姓生活水平在逐渐提高,为什么感觉和我们的距离反而有点远了?”有同志直言困惑。

  听了大家的发言,习近平总书记谈及我们党如何成功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问题,面色凝重、意味深长:“60多年过去了……党面临的‘赶考’远未结束。”

  只有植根人民、造福人民,党才能始终立于不败之地;只有居安思危、勇于进取,党才能始终走在时代前列。

  习近平总书记曾告诫全党:“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这决不是危言耸听。”

  相反,“我们不舒服一点、不自在一点,老百姓的舒适度就好一点、满意度就高一点,对我们的感觉就好一点”。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不懈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为民造福的政绩观进一步树牢,群众从党员干部作风转变中享有的获得感也不断提升。

  校园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学生健康,一些不法人员从孩子口中“夺食”,群众对此有切肤之痛。

  2024年以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严厉打击一个个民生领域“微腐败”,坚决斩断伸向群众利益的“黑手”。其中,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法查处贪占学生餐费、插手招标采购、收受回扣等问题3.8万件,处分2.3万人。

  2025年全国两会前夕,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伊菲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张忠山在调研“校园餐”管理时惊喜地发现:“如今,在学校食堂,花7元就能打上一荤两素加主食的套餐。价格透明、品种丰富,饭菜质量明显提高了!”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加强作风建设必须紧扣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个关键。”“老百姓看作风建设,主要不是看开了多少会、讲了多少话、发了多少文件,而是看解决了什么问题。‘春江水暖鸭先知’,有没有变化,老百姓体会最深。”

  回顾过去的10多年,一场激浊扬清的作风之变涤荡神州大地,让人民群众看到了发生在身边的变化。

  高档会所变身亲民茶楼,还湖还景于民,人们欣喜地说:“开心茶馆又回来了!”

  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少了,铺张浪费少了,人们明显感受到,“人情负担减轻了!”

  过去,有的政务服务大厅“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如今,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也不跑”,再到“高效办成一件事”,人们由衷地说:“现在办事方便多了!”

  过去,有的调研“坐着车子转,隔着玻璃看”。如今,干部下基层越来越多了,一线调研越来越实了,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人们发自内心地评价:“党的好作风又回来了!”

  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让基层干部轻装上阵。过去更多的是要求群众去做事,现在更多的是党员干部给群众办事、做服务。人们拍手称赞:“干部有了精气神,我们做事有了主心骨!”

  还有,公车使用规范了,超标办公用房腾退了,公务用餐严格了,公款旅游刹住了,逢年过节也不再发购物卡了……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向善向上,勤俭节约、不尚浮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日益深入人心。

  反“四风”树新风,中华大地清风正劲。

  如今,在广袤的田野上,一批批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挥洒汗水、辛勤耕耘;在工厂企业里,成千上万的助企联络员带来政策、带来办法、带来实实在在的帮助;在抢险救灾一线,广大党员干部冲锋在前、勇于担当,构筑起守护家园的坚固防线……

  “只要有党员在行动,党旗在飘扬,我们就心中不慌。”朴实而真诚的话语,道出了人民群众对党的拥戴和信赖。

  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是观察党群干群关系、人心向背的晴雨表。

  2021年春,一段发生在广西桂林毛竹山村的对话刷屏网络——

  “总书记,您平时这么忙,还来看我们,真的感谢您。”

  “我忙就是忙这些事,‘国之大者’就是人民的幸福生活。”

  质朴温暖的话语,彰显人民领袖心系人民的深厚情怀。

  一切为民者,则民向往之。历史从不偏爱哪一个政党,谁把人民放在心上,人民就把谁放在心上——

  2024年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94.9%的受访群众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成效表示肯定。

  民心所向,大道无垠。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有力把中国式现代化不断推向前进。

  “从长期的实践来看,作风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是个永恒的主题”

  好作风护航新征程

  2025年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赴辽宁看望慰问基层干部群众,再次讲起了苹果的故事。

  辽沈战役期间,锦州乡间的苹果熟了,行军路过的解放军战士虽然饥渴难耐,却一个都没有摘。毛泽东同志说:“不吃是很高尚的,而吃了是很卑鄙的,因为这是人民的苹果。”

  上次是2022年秋,在辽沈战役纪念馆,习近平总书记讲完这段故事,语重心长地说:“这样的苹果,我们现在也不能吃。”

  好传统弘扬新时代,好作风护航新征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长期的实践来看,作风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是个永恒的主题。”

  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新时代以来历次党内集中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如今,党中央部署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这是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有力保障。

  理论武装越彻底,实践行动就越自觉。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往深里学、往实里干,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既要治标,猛药去疴、重典治乱;也要治本,正心修身、涵养文化,推进作风建设长效化、常态化,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

  一以贯之,激浊扬清。

  不打招呼、现场查看、与相关人员谈话、查阅档案……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会风会纪监督组赴19个驻地,开展明察暗访,查找问题漏洞,实现所有驻地监督全覆盖。全国政协积极采用“移动履职平台”等数字化工具,把勤俭节约的原则贯穿始终。代表委员们聚精会神、履职尽责,一条条真知灼见汇聚成推动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的强大正能量。

  抓作风建设,抓和不抓大不一样,严抓常抓和严一阵松一阵也大不一样。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亟须我们始终保持严的基调不动摇,持续纠“四风”树新风,紧盯顽固性反复性、隐形变异问题,坚决打赢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

  铁规发力,筑牢防线。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此前,江西省德安县对全县13个乡镇承担的工作事项全面起底,发现每个乡镇所需承担的各类事项多达1100项。

  去年8月,中办、国办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制定出台为基层减负的制度规范。

  德安县随即启动乡镇履职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如今,乡镇基本履职事项清单平均116项、配合履职事项清单平均71项。当地干部反映,自从有了若干规定,上级部门向基层随意摊派任务的情况明显少了。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规制度。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要着眼长远、标本兼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把制度“笼子”扎紧,确保形成的制度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

 

  由表及里,固本培元。

  “学习谷文昌同志,不仅要高山仰止,还要见贤思齐,像他那样做人、为政。”去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东山县考察期间,专门参观了谷文昌纪念馆。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谷文昌带领全县干部群众苦干实干,让一个风沙肆虐的荒岛变成生机盎然的东海绿洲。与此同时,爱人工资坚持不上调,坚决不安排符合条件的自家子女入公职。他经常说,对群众有利的事,再难也要办;有损党形象的事,再小也不为。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讲起焦裕禄、谷文昌、杨善洲,他们的身上闪耀着党性的光辉,铸起共产党人精神的丰碑。

  遵规守纪才能放手干事,干净干事才有广阔空间。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各地呈现出锐意进取、奋勇争先的生动局面。

  以文化人,引领风尚。

  文化的力量是无穷的。加强作风建设,离不开文化的导向、约束、教化等功能。

  “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安徽桐城六尺巷的“让墙诗”,人们耳熟能详,成为家风、官德教育的鲜活素材。

  去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来到六尺巷考察时强调:“要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上协同发力,打牢社会治理的文化根基。”

  文以载道,以文润心。新时代以来,作风建设在深化中坚持、在坚持中深化,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得到涵养和发展,一系列价值观念得以重塑:一心为公的情怀,求真务实的精神,勤俭节约的风尚,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这让我们看到了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决心与力度,也感悟到习近平文化思想明体达用、体用贯通的实践品格。

  “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2022年2月,中办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2025年1月,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提出,制定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

  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我们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与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文化思想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挖掘传统文化,倡导文明新风,不断厚植优良作风的文化根基。

  咬定青山不放松,留得清气满乾坤。

  当前,我国正处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始终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干事创业,一定能把中国式现代化宏伟事业不断推向前进。(资料来源:共产党员网)

传承红岩精神,舞动艺术初心—— 昌都市察雅县舞蹈编导技能提升培训第一周侧记

4月27日,在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的校园里,一场特别的文化交流与艺术提升之旅正在悄然展开。来自昌都市察雅县艺术团的舞蹈编导们,怀揣着对艺术的热爱与追求,踏入了这座充满文化底蕴的学府,开启了为期数周的学习与探索。而第一周的课程,如同一场精神与知识的盛宴,让他们收获满满,也让我们见证了文化传承与艺术交融的动人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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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红岩精神的洗礼

当他们踏入重庆这片充满红色记忆的土地,红岩精神便如一盏明灯,照亮了他们的学习之路。第一周的课程以红岩精神以及基础理论课程为主题,仿佛是一场穿越时空的对话,让察雅县艺术团的舞蹈编导们与那段波澜壮阔的历史紧密相连。

       课堂上,老师深入浅出地讲解着红岩精神的内涵与价值。从渣滓洞的铁窗到白公馆的高墙,从革命先辈们的英勇事迹到那一封封饱含深情的家书,每一个细节都仿佛在诉说着那个时代的坚毅与不屈。学员们听得入神,他们的眼中闪烁着敬意与感动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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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泽仁措姆在学习交流时感慨道“红岩精神让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历史使命感,在那样的艰苦环境下,革命先辈们依然坚守着对国家和人民的忠诚,这种精神让我深受震撼。我想,我们作为艺术工作者,也应该用我们的舞蹈去传递这种力量,让更多的人感受到它的温度。”

为了更好地理解红岩精神,他们还赴革命遗迹——白公馆开展了现场教学、并且赴1949大剧院观摩了红色舞台剧目。培训班班长阿顿说到:“1949舞台剧,从一开始的震撼到后来热泪盈眶,深刻的体会到了该剧承载的革命先辈们的热血与梦想,希望能通过我们的舞蹈,让这些精神在舞台上重新焕发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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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引领
  
  在追求艺术的道路上,纪律与规矩同样重要。第一周的学习中,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内容也成为了他们的重要课程。这不仅是一堂纪律课,更是一堂思想课,让艺术团的编导们深刻认识到廉洁自律以及作风建设的重要性。
    课堂上,老师详细解读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内涵,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廉洁自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编导们认真聆听,用心记录,纷纷表示要将这些纪律要求牢记于心,融入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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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阿顿在交流研讨中说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我们划出了清晰的红线,让我们明白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艺术的道路上走得更远、更稳。”

三、专业基础课程的滋养

除了红岩精神的学习,第一周的专业基础课程也为他们打下了坚实的知识根基。舞蹈编导是一门综合性极强的艺术,需要扎实的理论支撑。培训班邀请到重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专家学者,重庆艺术学校专业教师,为察雅县艺术团编导们精心准备了舞蹈创作、身韵、基训等专题内容,从舞蹈编导的基本技巧到舞台表现力的提升,从舞蹈作品的构思到音乐与舞蹈的完美融合,每一个知识点都如同一颗颗璀璨的明珠,被一一串联起来,呈现在他们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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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课堂上,老师们不仅传授理论知识,还通过大量的实例分析和互动教学,让编导们更好地理解和掌握。他们一起探讨舞蹈作品的创作思路,分析经典作品的成功之处,这种教学方式极大地激发了他们的学习热情和创造力。

“古典舞身韵课程让我受益匪浅,以前在西藏我们都是以群舞创编为主,这还是我第一次接触到身韵,学习到了呼吸、节奏和身体的律动运用,让我对舞蹈又有了全新的认识。”学员洛桑罗布在小组讨论中分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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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获与展望

第一周的学习对于察雅县艺术团的舞蹈编导们来说是一次心灵与技艺的双重蜕变。他们不仅在知识上有了新的积累,更在精神上得到了升华。红岩精神的洗礼让他们更加坚定了艺术创作的方向,专业基础课程的学习则为他们未来的创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学员洛松尼玛说:“这次学习和以前的很不一样,课程内容丰富多元。我会把在这里学到的知识和精神带回去,和我的同事们一起分享,一起努力,让我们的舞蹈艺术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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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端启航·舞动未来——北京舞蹈学院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校外教学点首届线上启动会暨五一课程正式启动

在“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北京舞蹈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校外教学点于5月2日通过云端举行首届线上启动会,正式拉开2025级专升本学员的学习序幕。作为北京舞蹈学院重庆校外教学点,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与北舞首次合作,通过线上平台为首批学员开启灵活高效的学习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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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启动会以“云端启航·舞动未来”为主题,旨在为尚未到校的学员搭建学习桥梁。会上,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继续教育中心副主任刘运婵、负责教务工作的万晓蓓老师及负责招生工作的朱双露老师与全体学员线上见面。刘运婵副主任表示:“此次合作是北舞与我校教育资源的深度融合,希望学员们以‘五一’开启学习之旅,在未来学习中保持对舞蹈的热爱,主动探索专业与教学的融合,同时享受与同学并肩成长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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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教务工作的万老师详细介绍了教学安排:“首阶段课程以线上理论教学为主,涵盖《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舞蹈史》《艺术概论》等文化课程。其中,《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已通过‘安徽继续教育在线’平台开放学习,学员需于5月20日前完成考核。线下实践课程《藏族舞》《中国古典舞基训》计划于6月底至7月初集中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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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招生工作的朱老师寄语学员:“作为首届学员,你们的加入为教学点注入了活力。未来三年,期待与大家共同成长!”目前,全体学员已通过线上平台完成注册,正式开启专业深造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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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

    党的作风和形象关系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决定党和国家事业成败。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之际,《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以下简称《摘编》)出版了。这部重要著作分9个专题,收入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299段,集中反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作风建设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全面系统阐明了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路径方法等,为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认真学习这些重要论述,对于锲而不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不断赢得人民群众信任拥护,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深刻阐述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本质属性和核心要义,回答了新时代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问题

  新时代党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不同领域和不同方面,作风建设是其中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之所以突出抓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从根本上说,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初心使命决定的。在《摘编》第一、二、三专题,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了新时代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本质属性和核心要义,系统回答了新时代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为什么抓”涉及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决定党和国家事业成败。党的作风是观察党群干群关系、人心向背的晴雨表。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取得了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成就,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培育并坚持了一整套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这些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是我们党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党要得到人民群众支持和拥护,就必须持之以恒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作风正,人民的心气顺,党和人民就能同甘共苦。如果不注重作风建设,听任不正之风侵蚀党的肌体,就有失去民心、丧失政权的危险。我们党作为一个在中国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对作风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必须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治理作风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刹住了一些长期没有刹住的歪风,纠治了一些多年未除的顽瘴痼疾,以作风建设新气象赢得人民群众信任拥护。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加速演进,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同时我们在前进道路上仍面临着许多难关和挑战。风险越大、挑战越多、任务越重,越要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以好的作风振奋精神、激发斗志、树立形象、赢得民心。全党同志务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务必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绚丽的华章。

  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信念是本,作风是形,本正而形聚,本不正则形必散。作风反映的是形象和素质,体现的是党性,起决定作用的也是党性。对我们共产党人来讲,能不能解决好作风问题,是衡量对马克思主义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信念、对党和人民忠诚的一把十分重要的尺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作风建设,就要返璞归真、固本培元,重点突出坚定理想信念、践行根本宗旨、加强道德修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抓党的作风建设的一个重要着眼点就是,透过作风看党性,在解决作风问题的基础上解决好党性问题。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法宝。习近平总书记把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比作解决党内矛盾和问题的“金钥匙”,广大党员、干部锤炼党性的“大熔炉”,纯洁党风的“净化器”,强调,有什么样的党内政治生活,就有什么样的党员、干部作风,要把加强党性锻炼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在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中养正气、祛邪气、固根本。政治上的坚定、党性上的坚定都离不开理论上的坚定。要把政治修养摆在党性修养的首位,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汲取党性滋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仅包含着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思想,也贯穿着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品格、价值追求、精神境界、作风操守的要求。要自觉用这一思想改造主观世界,深刻领会这一思想关于坚定理想信念、提升思想境界、加强党性锻炼等一系列要求,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性教育是共产党人修身养性的必修课,也是共产党人的“心学”。领导干部要把锤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作为终身课题,活到老、学到老、修养到老。

  作风问题核心是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作风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定雷厉风行抓作风建设,出发点和落脚点就在这里。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加强作风建设必须紧扣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个关键。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所处的岗位,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有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和义务,没有当官做老爷的权力,要破除“官本位”思想,虚心向群众学习,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真正把自己当作群众的一员、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把出发点和落脚点归结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上来,归结到为民务实清廉上来。要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能丢。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站稳人民立场,厚植为民情怀,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走好群众路线,以优良作风把广大人民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确保党始终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二、深刻阐述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大举措、重点任务和“关键少数”,提出了新时代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明确要求

  党的十八大之后,面对党内存在的种种问题和弊端,党要管党怎么管?全面从严治党怎么严?该从哪儿抓起?如何解决“老虎吃天不知从哪儿下口”的问题?经过认真思考和深入研究,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定,抓党的建设从抓作风建设切入起步,抓作风建设从制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从整治党内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突出问题抓起,从领导干部抓起,以小见大,以小带大,以上率下。在《摘编》第四、五、六专题,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了新时代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大举措、重点任务和“关键少数”,对新时代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抓什么”提出了明确要求。

  中央八项规定是改进作风的切入口和动员令,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的十八大闭幕后不久,2012年12月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这是新时代制定的第一部重要党内法规。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后,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党中央又先后两次修订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推进作风建设作出进一步规范、细化和完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进工作作风的任务非常繁重,八项规定是一个切入口和动员令。八项规定既不是最高标准,更不是最终目的,只是我们改进作风的第一步,是我们作为共产党人应该做到的基本要求。我们抓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看起来是小事,但体现的是一种精神。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是我们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央八项规定不是五年、十年的规定,而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要拿出恒心和韧劲,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从严要求、以上率下,一以贯之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一子落地,作风建设满盘皆活。八项规定已经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金色名片”,成为改变政治生态和社会面貌的标志性举措。2024年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94.9%的受访群众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成效表示肯定。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庄严宣示:八项规定已经深刻改变中国,八项规定还将继续改变中国。

  持续深化纠治“四风”。新时代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必须抓住主要矛盾和重点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是作风问题的集中表现,要作为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来解决。解决“四风”问题,要对准焦距、找准穴位、抓住要害,从实际出发,抓住主要矛盾,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紧迫就抓紧解决什么问题。要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严肃查处,寸步不让,在坚持中见常态,向制度建设要长效,推动社会风气好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的大敌,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来审视,从思想和利益根源上来破解。要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作为作风建设的重点任务,研究针对性举措,科学精准靶向整治,动真碰硬、务求实效。要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抓起,从党性觉悟上找根源,从政绩观、权力观上纠正,从评价机制、奖惩制度上完善,解决干部后顾之忧,促进干部更好担当作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抓住作风建设这条主线,聚焦“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以贯之、步步深入,一个毛病一个毛病纠治,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每年都有新招数,不断释放新信号,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风成于上,俗化于下”。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关键在领导干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凡事都是这样的,上行下效,上率下行,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上有所恶、下必不为,上面松一寸、下面松一尺。领导干部带好头是无声的示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在严于律己上必须坚持最高标准,要求全党做到的要率先做到,要求全党不做的要坚决不做。领导干部带头,应该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全面的而不是有选择的、一以贯之的而不是虎头蛇尾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管好自身,还要管好家人亲戚、管好身边人身边事、管好主管分管领域风气,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自觉接受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和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坚持亲清政商关系、营造向上向善的社会环境等方面带好头、尽好责。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中央政治局同志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一条一条严格对标对表,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中央看齐,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落实,形成以上率下、以上带下的良好氛围,推动党的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深刻阐述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有效途径、重要目的和制度保障,指明了新时代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前进方向

  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必须坚持系统思维、标本兼治、纠树并举、综合施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以优良党风带动社风民风向上向善,不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深化了对党的作风建设路径目标、制度保障的认识,科学指明了新时代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怎么抓”的前进方向。《摘编》第七、八、九专题充分反映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精辟论述。

  坚持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互为表里、同根同源。不正之风滋生掩藏腐败,腐败行为助长加剧不正之风、甚至催生新的作风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相互交织,是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要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以“同查”严惩风腐交织问题,以“同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坚决斩断“前腐后继”的代际传递。党的纪律为正确行使权力、防止以权谋私划出了底线、设置了禁区,是党员、干部保持清正廉洁的安全防护栏。无数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性、党风、党纪是有机整体,党性是根本,党风是表现,党纪是保障。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才能克服“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不正常状况,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发现和查处党风党纪方面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以优良作风作引领,以严明纪律强保障,以反腐惩恶清障碍,推动党的自我革命环环相扣、层层递进,不断在革故鼎新、守正创新中实现自身跨越。

  坚持以优良的党风带动民风社风,倡导时代新风。我们抓作风建设,归根到底,就是希望各级干部都能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持续纠治“四风”,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当好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的引领者、营造者、维护者。要从解决“四风”问题延伸开去,努力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努力改进学风、文风、会风,使党的作风全面纯洁起来。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的作风历来是引领党风和社会风气的重要风向标。领导干部作风不过关,不过硬,党风社会风气就不可能好。习近平总书记要求领导干部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努力成为全社会的道德楷模,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崇德向善、尊法守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积极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着力消除妨碍干部担当作为的各种因素,让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蔚然成风。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为党和人民履好职、尽好责,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汇聚起推动改革发展的正能量,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依靠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立破并举、扶正祛邪,大力弘扬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等光荣传统,涵养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激发基层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推动党风政风焕然一新,社风民风持续向好,重塑了党在人民心中的形象。

  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抓好作风建设非一日之功。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解决作风问题,要像人防止疾病复发一样来抓。病原体没有根除,一些已经初步压下去的问题很可能死灰复燃。关键是要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保持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从体制机制层面进一步破题,为作风建设形成长效化保障。要以改革的办法固化作风建设成果,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抓作风建设,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建立严格、完善的作风建设法规制度体系,以刚性的制度规定和严格的制度执行,实现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抓惩治和抓责任相统一。要坚持不懈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执纪必严,同时要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失职失责行为严肃问责,督促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担当。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履行主体责任,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各级领导机关要把自己摆进去,带头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经常进行检查监督,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要通过全方位、全过程、全周期从严治理,把严的要求体现到管党治党各方面各环节,落实到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身上。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让歪风邪气没有市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滚石上山的劲头、爬坡过坎的勇气,把握作风建设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抓住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深化整治,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各项制度,强化执纪监督,保持定力、寸步不让,一步步向着实现弊绝风清、海晏河清的目标而奋斗。

  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2025年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我们要结合学习《摘编》,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系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取得的显著成效,一体推进学查改,推动学习教育有序有效开展,驰而不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干事创业,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作风保障。(资料来源:共产党员网)

反面典型案例|严查顶风违纪!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被通报

   “五一”、端午节假将至,为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驰而不息释放从严纠治“四风”强烈信号,以严明纪律整饬作风,持续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辽宁省纪委监委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辽宁省公安厅原一级巡视员王念洪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房产,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等问题。2013年至2023年,王念洪多次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礼金和红酒、海参等礼品;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房产供其个人居住;多次接受下属和私营企业主安排,赴重庆、杭州、三亚等地旅游,相关费用由下属和私营企业主支付。王念洪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2月,王念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原校长王彤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3年至2024年,王彤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相关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借年节及其女儿结婚之机,多次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礼金和消费卡、白酒等礼品。王彤还存在其他严重职务违法问题。20253月,王彤被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大连旅开房屋拆迁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明迪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6年至2024年,王明迪采取虚列支出、虚报经费等方式套取公款,用于支付单位聚餐等费用;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品、礼金。王明迪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1月,王明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朝阳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原副经理李朝志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发放奖金等问题。2017年至2023年,李朝志多次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礼金;以虚开发票等方式套取资金,多次为公司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发放年终奖。李朝志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1月,李朝志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5.盘锦市兴隆台区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教育信息办公室原主任郑真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房屋装修服务等问题。2018年至2024年,郑真理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相关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多次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礼金和香烟、白酒等礼品;先后2次接受私营企业主提供的房屋装修服务,相关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郑真理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1月,郑真理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资料来源:党建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