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25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管理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在渝招生代码为:5084。学校位于重庆市巴南区尚文大道887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5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是我校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负责拟定招生政策、招生章程、各类招生简章及相关实施方案,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相关事项。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在制定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和咨询作用。

第七条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作为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试招生各项工作受理关于招生工作中的具体投诉建议。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依据有关规定参与和监督招生工作中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负责受理招生过程中涉嫌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

第八条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通讯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尚文大道887号,邮编:400055招生网址:https://www.cqca.edu.cn招生咨询电话:023-62333136023-62335667023-62330330,招生咨询邮箱:1171649056@qq.com。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通讯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尚文大道887号,邮编:400055,联系电话:023-62335660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事业发展、办学条件、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状况等情况,科学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后,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网(https://www.cqca.edu.cn)或《2025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查阅

 

第四章 报名及考试

第十条 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第十 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其中,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2025年重庆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考。应转入我校继续高职专科阶段学习的“中职直升类”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具体安排及要求由我校另行公布。

第十 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www.cqksy.cn)、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考试成绩(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学校录取工作坚持学校负责、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领导下,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我校2025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分数线按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各类型、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其中我校中职直升类招生专业职业技能测试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

第十五条 我校招生按照普高类、高职对口类、中职直升类分类录取,并严格遵循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加分照顾政策(含免试)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

我校中职直升类录取原则:对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我校全部录取

第十六条 除报考我校中职直升类招生专业的考生不需填报志愿外,报考我校其他招生专业的各类考生均需填报志愿。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除“中职直升类”外,我校参加重庆市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七条 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十八条 我校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第十九条 我校招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报考学前教育、音乐教育师范类专业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还须符合教师资格申办地关于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相关要求。

学校各招生专业均不招收身体大面积纹身、疤痕等身体重大疾病考生。其中,教育类、表演类专业不招收口吃、听力受限、四肢残疾及做过较大手术的考生;艺术设计类、教育类专业不招收色弱、色盲考生。对身体不达要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报考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早期教育、音乐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音乐表演(钢琴)、音乐表演(器乐)、音乐表演(声乐)、现代流行音乐、钢琴伴奏、钢琴调律、舞蹈表演、舞蹈编导、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时尚表演与传播、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公共艺术设计、游戏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

二十 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录取信息。我校将于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https://www.cqca.edu.cn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

 

 入学

第二十 考生参加2025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并被录取后,不再参加重庆市2025年统一高考。

第二十 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审,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2025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学生,在校就读期间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收费与资助

第二十 我校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标准如下:除音乐教育专业执行6250/.学年学费标准外,艺术类专业学费按10000-12000/.学年收取,普通类专业的学费按5000-8000/.学年收取住宿费标准为:800-1200//.学年收取。具体请在我校招生网(https://www.cqca.edu.cn)或《2025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查阅。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五条 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并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可向我校申请办理。

 

 其他

第二十 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 我校以往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公布后,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本章程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我校与市文化旅游研究院座谈交流 探讨加强“非遗”传承展示及研究合作

2025年3月5日,我校党委副书记、院长谢亚平带领教务处、文化和旅游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及艺术设计学院、文化旅游学院负责人一行,前往市文化和旅游研究院调研,与市文化和旅游研究院党支部书记、院长牟元义一行开展座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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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双方围绕非遗人才培养、教学科研、项目合作、产教融合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

谢亚平表示,双方要携手探索挖掘教学与非遗研究的可能性。探索非遗活态传承,发掘非遗在文化旅游产业中的创新。希望双方在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上进一步加强,借助全市文化旅游智库和优质资源进行整合,打造“非遗学院”。探索现代学徒制“3+2”试点,为非遗人才培养助力。

牟元义表示,双方可高规格开展非遗工作,探索非遗学院建设,进行师资互派共享、学生岗位实践、非遗基地建设等合作。立足文旅融合和充分发挥行业办学优势,积极推动学科建设,广泛进行调研考察,借鉴学习行业领先经验,打造具有重庆辨识度的非遗职业教育范式。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25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管理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在渝招生代码为:5084。学校位于重庆市巴南区尚文大道887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5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是我校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负责拟定招生政策、招生章程、各类招生简章及相关实施方案,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相关事项。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在制定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和咨询作用。

第七条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作为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试招生各项工作受理关于招生工作中的具体投诉建议。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依据有关规定参与和监督招生工作中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负责受理招生过程中涉嫌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

第八条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通讯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尚文大道887号,邮编:400055招生网址:https://www.cqca.edu.cn招生咨询电话:023-62333136023-62335667023-62330330,招生咨询邮箱:1171649056@qq.com。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通讯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尚文大道887号,邮编:400055,联系电话:023-62335660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事业发展、办学条件、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状况等情况,科学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后,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网(https://www.cqca.edu.cn)或《2025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查阅

 

第四章 报名及考试

第十条 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第十 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其中,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2025年重庆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考。应转入我校继续高职专科阶段学习的“中职直升类”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具体安排及要求由我校另行公布。

第十 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www.cqksy.cn)、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考试成绩(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学校录取工作坚持学校负责、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领导下,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我校2025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分数线按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各类型、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其中我校中职直升类招生专业职业技能测试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

第十五条 我校招生按照普高类、高职对口类、中职直升类分类录取,并严格遵循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加分照顾政策(含免试)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

我校中职直升类录取原则:对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我校全部录取

第十六条 除报考我校中职直升类招生专业的考生不需填报志愿外,报考我校其他招生专业的各类考生均需填报志愿。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除“中职直升类”外,我校参加重庆市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七条 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十八条 我校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第十九条 我校招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报考学前教育、音乐教育师范类专业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还须符合教师资格申办地关于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相关要求。

学校各招生专业均不招收身体大面积纹身、疤痕等身体重大疾病考生。其中,教育类、表演类专业不招收口吃、听力受限、四肢残疾及做过较大手术的考生;艺术设计类、教育类专业不招收色弱、色盲考生。对身体不达要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报考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早期教育、音乐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音乐表演(钢琴)、音乐表演(器乐)、音乐表演(声乐)、现代流行音乐、钢琴伴奏、钢琴调律、舞蹈表演、舞蹈编导、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时尚表演与传播、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公共艺术设计、游戏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

二十 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录取信息。我校将于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https://www.cqca.edu.cn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

 

 入学

第二十 考生参加2025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并被录取后,不再参加重庆市2025年统一高考。

第二十 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审,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2025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学生,在校就读期间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收费与资助

第二十 我校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标准如下:除音乐教育专业执行6250/.学年学费标准外,艺术类专业学费按10000-12000/.学年收取,普通类专业的学费按5000-8000/.学年收取住宿费标准为:800-1200//.学年收取。具体请在我校招生网(https://www.cqca.edu.cn)或《2025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查阅。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五条 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并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可向我校申请办理。

 

 其他

第二十 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 我校以往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公布后,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本章程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社会艺术水平考级 “少儿语言艺术表演”专业重庆考区报考简章

一、简介和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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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CEFA)是经原文化部批准,在国内最早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的机构之一,是同时具备 “艺术” 和 “教育” 双重属性的学术性社会组织。考级资格证书编号:110000230008,在全国各地均有省承办,严格按照国家艺术考级标准执行。

CEFA 考级教材(1 – 10 级)由国内数十位 10 年以上一线优秀口才教师编写,更贴合青少年儿童特性,遵循国家教育方针,首创个性化考级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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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公办综合性高等艺术职业学院。自2012年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至今,一直坚持以美育人,致力于推动社会的美育教育。考级内容涵盖语言、舞蹈、美术等各艺术专业,权威规范、类别齐全、专业广泛、性价比高、选择性大!

二、学生考级报名须知

(一)考级专业

“少儿语言艺术表演”是一项语言类技能培训考级和素养提升项目,其目的是在规范 教学的前提下,提高学习者的语言组织能力、表达能力、反应能力等,提升学习者的自信心。全面展现当代青少年积极、乐观、活泼、自信的精神面貌,把枯燥、呆板的语言训练发展变为学生乐于参加的表演活动,调整学生积极健康的心态与主动学习的状态,培养目标感和成就感,极大地挖掘个人 潜力,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和能力。

CEFA少儿语言艺术表演专业考官均由具备多年艺术学习经历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艺术或艺术教育专业职称,且常年从事朗诵或者语言艺术专业的艺术表演、艺术理论研究或艺术教育工作者担任。

(二)考级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3月

考级时间:2025年6月

(三)报名要求

级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年龄

4

5

6

7

8

课时

32 

32 

32 

32 

32 

级别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年龄

9

10

11

12

13

课时

32 

40 

40 

40 

40 

(四)注意事项

1. 3-6 岁考生不允许跳级,起报级别一级;7-9 岁考生起 报级别四级;10 岁以上考生起报级别六级。上述规则适用于考生首次报考,后续考试应逐级报考,不允许跳级。

2. 考生可申请在同一考级活动中连考两级,特殊情况需 向学会考级中心申请。

3. 对持有其他正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证书的考生,认可同一级别的对等认证,将被允许往上级别报名考试。

 

(五)报名方式

1. 考生由承办单位组织通过CEFA考级系统报名并获取准考证。

2. 报名联系人:刘老师

报名联系电话:13389674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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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成绩查询及证书

1.考生可于考试结束60日后,在国家政务平台及文旅政务APP上查询成绩,查询网址:https://zwfw.mct.gov.cn

2.考生可于取得考级证书后,在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网站上查询成绩,查询网址:http://www.cefa-kaoji.com

3.纸质版考级证书由考试所在地承办单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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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师资培训

培训旨在提升相关人员的岗位能力和专业素养,从而带动少儿语言艺术表演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并进一步推动团体和行业标准的建立。社会少儿语言艺术表演教师(播音主持)岗位能力培训基于CEFA少儿语言艺术表演教师岗位能力评价体系,从教师素养和专业能力两个角度入手,课程中涵盖了教育政策法规、教师核心素养、播音主持科学训练、朗诵专业技能等内容。帮助少儿语言艺术表演教师把握和提升美育教师岗位素养,掌握教学方法,提高专业教学水平,同时也为少儿语言艺术表演教师提供学习、成长、交流的平台。

师训名称

类型

内容模块

CEFA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分级师资培训

初级

1-4级考级教材讲解及落地实操

中级

5-7级考级教材讲解及落地实操

高级

8-10级考级教材讲解及落地实操

 

培训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对应不同水平和不同需求的少儿语言艺术表演教师岗位人员。通过本培训,可以有效促进少儿语言艺术表演教学质量,帮助少儿语言艺术表演教师适应教育环境的更新和发展,帮助教师不断完善自己、提升个人竞争力,并实现职业生涯的长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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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二期北京舞蹈学院中国舞教学等级培训顺利收官

2025年3月2日—7日,第二期北京舞蹈学院中国舞教学等级培训如期开班。本次培训涵盖6级、8级、10级中国舞高级别内容,本次培训旨在全面提升学员的舞蹈技能、教学能力、审美素养和综合能力,为舞蹈教育的普及和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本次培训派遣了舞蹈领域的资深考官王雅莉和优秀教师高跃、张贤宁、谢道明授课,课程内容丰富且具有针对性。在6级培训中,着重培养教师们对舞蹈基础技巧的把握,通过分解动作、组合练习,让教师们能够清晰地理解并传授给学生;8级培训强调舞蹈表现力与情感表达,老师们在学习中深入挖掘舞蹈作品的内涵,提升自身艺术修养;10级培训聚焦高难度技巧与舞蹈编创,引导教师们发挥创意,将个人风格融入教学与创作中。
     在培训过程中,学员们展现出了极高的学习热情,课堂上的认真听讲、积极互动,课后刻苦练习、相互交流,充分体现出他们对提升舞蹈教学能力的渴望。 
      培训结束后,全体学员参加了严格的考试。考官认真负责,
对每位学员的表现进行了细致点评,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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