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进行中① | 大学习、大讨论,各有各招、各有特色

2020年12月17日,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动员会的召开,标志着我校全面启动师德师风专项整治。

动员会召开后,按照工作方案,全校上下目前已开展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大学习、思想大讨论,深化认知筑牢师魂。

各系部迅速响应,主动作为,认识有高度,思考有深度,行动有落实,把职责摆进去、工作摆进去、自己摆进去,“一系一方案”,各有各招、各有特色。

12月18日至今,音乐系每个工作日均组织行政人员和无课教师进行师德师风专项学习。为提高全系教师的整体教学水平,音乐系安排多场系部公开课;为展现学生专业学习成果,举办了2 0 2 1年新年晚会。舞蹈与戏剧系在常规学习之外,系部负责人为全系教职工做了《我的单位观》专题讲座,讲清楚师德师风专项整治的目的,讲清楚个人与单位、家庭与工作的关系。艺术设计系采用自学、分组学习讨论、集中学习讨论等形式,就怎样“铸师魂、修师德、正师风、树师表”,教职工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行了讨论发言。

学前与艺术教育系按照每天有任务,每周有总结的工作思路,组织教师到幼儿园走访调研,组织教师开展公开课,召开多场学生专题调研会,举办“艺教讲坛”第六期讲座,举行课程标准研讨会,组织培训学习交流分享会,组织实习指导老师看望实习生。文化与旅游管理系突出党建引领作用,保证理论学习有收获,意见收集有反馈,听评课程有效果,教师沙龙有榜样。同时,组织校企合作单位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通识教育系明确系部建设目标,紧扣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材开发、教学科研项目和指导学生竞赛等进行整体规划设计。

在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全面启动一周后,2020年12月23日,学校召开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6个教学系部针对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简要汇报,深度剖析整治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就系部存在的问题作了反馈和回应。党委书记梁跃作出部署:一是高度关注教师们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反映,各系班子要把责任担起来,引导教职工在思想上与学校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整治工作要与教育教学密切结合,解决实际问题;三是专项整治工作可形式多样,目的是凝结起大家共谋发展干好工作的愿望;四是注意政策执行的分寸,加强顶层设计,主要解决思想问题。

师德师风专项整治,不仅仅对授课教师有要求,对所有在校工作的教职员工都适用。教学系部以外,全校党政管理部门也在积极行动。教务处(质量管理办公室)作为教学管理质量与督导部门,已启动教学制度汇编大修改、大调整,建立健全师德师风长效机制,从制度层面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宣传部全体人员到通识教育系听课、评课,就如何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做了交流探讨。招生就业处针对实际情况,拟制了部门“十条负面清单”。基建后勤处组织召开校园建设工作分析会,并积极反馈系部建议,做好整改。其他部门处室(中心)均纷纷结合岗位职责,对标对表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学习文件,深刻剖析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目前,全校正开展教师师德失范问题大查找、意见大征集,全面体检教风,促进师德养成落地见效。

关于举办“重庆市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综合性空中双选会”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市2021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助力2021届高校毕业生尽早就业,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与完美校园联合举办“重庆市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综合性空中双选会”活动,时间定于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2月14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网络双选会由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主办,完美校园校招365承办。

二、活动期间,各企事业单位招聘信息与高校毕业生求职应聘信息将在重庆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cqbys.com)首页轮播图校招365(www.xiaozhao365.com)首页专场轮播图同时发布,供各企事业单位、高校毕业生浏览查询和在线联系。

三、有意向参会的学生可通过完美校园app求职板块、完美校园支付宝小程序求职板块或校招365(www.xiaozhao365.com)进入【空中双选】选择【重庆市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综合性空中双选会】专场进行参会投递简历。

关于举办”教育部 24365 就业招聘服务·成渝 地区双城经济固 2021 届高校毕业生就业 网络双选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扎实开展”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抓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校就业创业协同发展行动方案》重点工作落实落地,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2021届高校毕业生尽早就业、充分就业,定于2021年1月15日-3月31日举办”教育部24365就业招聘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双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一职为你 同助成才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主办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校就业创业联盟、完美数联(杭州)科技有限公司(完美校园校招365)

三、活动时间

2021年1月15日-3月31日。 1月15日起用人单位进行网上报名

               2月20日开始至3月31日举办网络双选活动

四、参与对象

(一)有招聘高校毕业生需求的各用人单位。

(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校2021届毕业生。

五、参与方式

毕业生登陆教育部大学生就业网(www.ncss.cn)、重庆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cqbys.com)、”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四川省大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创业服(jyzdzx.scedu.net )、”四川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进入本次网络双选平台开展互动求职招聘。

专题主页网址:https://hr.xiaozhao365.com/#/landpage?dsId=1649

一、聚力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引领再塑新风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2020年度工作总结

 

2020年,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坚持党对学校事业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搭平台、聚合力,不断推进各项工作上新台阶,现报告如下

一、聚力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引领再塑新风

切实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职责,引领学校事业健康发展。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对标争先”建设,获得市级样板支部创建立项1个。顺利完成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换届工作。持续推进中央及市委巡视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回头看”,扎实开展巡视整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有效落实。成立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开展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巡察工作。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能力建设的通知》,从教学管理、行政管理、人事管理等12个方面,进一步提升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努力破除制约发展的深层障碍。四是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营造师德优良、师风雅正的育人生态。加强学生国防教育,19名学生光荣应征入伍,获中央军委工作检查组肯定。

持续抓好疫情防控,艺术抗”凝心聚力

学校党委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印发疫情防控“1+3”工作方案,建立线上线下24小时防疫体系。召开疫情防控线上线下会议50余次。开展线上教开设线上课程235门,学生线上达65万人次。师生原创抗疫歌曲、绘画作品等960件,其中23件作品被学习强国平台、重庆日报等主流媒体采用。22名学生志愿者到一线参与抗疫。全体师生同舟共济,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担负立德树人使命不断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改革引领发

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十四五”规划编制培训会、专题会,全面总结三五工作推进十四五规划编制,科学谋划发展布局着力创建市级“双”。制定《创建市级“双高”行动计划(2020-2024年)》,抓好“双高”建设、提质培优、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专题培训,启动市级“双高行动计划”创建工作广泛深入调研。围绕中心工作,针对改革发展重大任务,深入市内“双高”校、国内艺术类高职院校、文旅行业知名企业调研10余次,取经问道、调研论证、明确方向、找准坐标。

(二)师资队伍选优配强

选任处级干部20名,安排31名同志到相关岗位工作,完善二级院系工作班子配备,搭建年轻干部成长平台。举办新任中层干部、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班,开展新任中层干部试用期集体谈话。公开招聘教师41人,配齐专职思政教师16名。引进正高、副高职称人才各1人。获评市级重点人才培养2人、“双师双千”培养计划3人,获批人才培养专项资金263万元。

(三)教学复评喜获好评

对照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整改指导意见,围绕领导作用、师资队伍、专业建设、产教融合、学生发展、数据平台、智慧校园7大任务目标,通过67项整改举措,全面完成51个整改问题点,促进人才培养工作质量提高。复评专家组高度肯定学校整改工作扎实有力,目标任务明确,成效非常显著,学校在办学理念、师资建设、产教融合、治理效能、办学条件等方面有较大提升。

(四)教学成果成效显著

学校获市人社局认定全媒体运营师新职业立项建设单位、重庆市学分银行试点单位,3个市级教学资源库验收通过,2门课程获市级一流课程认定。教师获市级微课比赛一等奖、三等奖各1项,全市高职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赛三等奖2项、第五届重庆市高校青年教师教学劳动和技能竞赛优秀奖3项,1名教师被评为高校在线教学创新应用先进典型,2项课程思政研究项目获市教委立项。学生在大广赛、巴渝工匠杯、播音主持大赛等赛项中取得佳绩。

(五)产教融合取得突破

成立全国首家重庆文旅(广电)职业教育集团,集团成员单位108个,在新华网、中新网、重庆日报等10余家主流媒体给予报道,央视网、中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等30多家国内知名网站纷纷转载,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与重庆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四川艺术职业学院、重庆文化艺术品行业协会、重庆长江黄金邮轮有限公司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六)招生就业再创佳绩

2020年高职录取1800余人,招生计划超额完成(完成率101.06%),艺术类最低提档分数在全市高职院校中名列前茅,秋季统考艺术类专业平均分高出本科线。聚力“六稳”“六保”,克服疫情影响,2020届毕业生1590余实现充分就业,就业率超过98%位居全市高职院校前列

(七)脱贫攻坚勇于担当

学校被评为重庆市文化旅游委系统脱贫攻坚工作先进集体,1名扶贫干部被评为先进个人(个人记功),其扶贫事迹被央视新闻宣传报道,以其对口扶贫村为平台改编创作的微电影,登上中纪委官网。成功举办重庆市“脱贫攻坚青春榜样”故事分享会,获共青团重庆市委通报表扬。对口扶贫5个乡镇,扶贫帮扶80余万元。为巫山县双龙镇,设计农产品、工业品包装7套,制作农产品包装5500套。教师原创歌曲《春暖我的家》入围2020重庆市脱贫攻坚原创歌曲大赛30强。

(八)重大项目顺利推进

市级重大建设项目学生宿舍D栋(投资约7000万元、建筑面积约19000平方米,宿舍384间,满足2300余名学生入住)已开工建设。可容纳500人的实训剧场已建成投。学术报告厅、阅览室维修改造、风雨操场改建等项目全面实施。

(九)社会服务再上台阶

学校参加市文旅委主办的首届山水重庆夜景文化节暨秋冬文化旅游惠民演出2场获社会广泛赞誉和高度认可,市文化旅游委予以通报表扬在重庆国泰艺术中心举行学校“音为梦想”优秀青年教师专场音乐会。承接两江新区大型文艺汇演、“一街一品”文化品牌建设等项目。实施各级各类培训项目11期,培训500人次;开展中国舞学生考级、美术考级3.1万人次。顺利实施2020年全国广电资格考试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1年,学校将持续加强党建引领,全面从严治党,抢抓战略机遇,立足“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做好后疫情时代教育教学工作,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双高”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校园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深化人才培养、队伍建设、创新创业、社会服务等改革,提质培优,增值赋能,乘势而上,努力实现学校高质量发展,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文化艺术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附件: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工作概述


附件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工作概述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学校事业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力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深入开展“对标争先”建设,获市级样板支部创建立项1个。19名学生光荣应征入伍,获中央军委工作检查组肯定。疫情期间开设线上课程235门,学生线上学习达65万人次。师生创作抗疫艺术作品960件,其中23件被学习强国平台、重庆日报等采用。22名学生志愿者参与一线抗疫。选任处级干部20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获批人才培养专项资金263万元,获评市级部门重点人才培养2人,市级“双师双千”培养计划3人。教学复评工作专家组高度肯定。 学校获市人社局认定全媒体运营师新职业立项建设单位、重庆市学分银行试点单位,3个市级教学资源库验收通过,2门课程获市级一流课程认定。2项课程思政研究项目获市教委立项。六是成立全国首家重庆文旅(广电)职业教育集团,成员单位108个,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委、市教委领导莅临集团成立大会现场并讲话,新华网等10余家主流媒体给予报道。高职录取1800余人,招生计划超额完成;毕业生1590余人实现充分就业,就业率超过98%,居全市高职院校前列。学校被评为重庆市文化旅游委系统脱贫攻坚工作先进集体1名扶贫干部扶贫事迹被央视新闻宣传报道;成功举办重庆市“脱贫攻坚·青春榜样”故事分享会,获共青团重庆市委通报表扬。九是市级重大建设项目学生宿舍D栋建设顺利推进。十是参加首届山水重庆夜景文化节暨秋冬文化旅游惠民演出获社会广泛赞誉和高度认可,市文化旅游委予以通报表扬。

关于延期举行“渝合励志杯”才艺大赛的通知

各系部:

重庆渝合励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向我校提出关于举办“渝合励志杯”才艺大赛。现由于我校学生报名作品超出预期,该公司特向我校申请延期举办比赛:

一、大赛举办时间延期至2021年5月10日;

二、该司将于2021年1月20日公布进入复试名单;

三、该司将于2021年4月15日公布进入决赛名单。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渝合励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关于商请延期举办“渝合励志杯”才艺大赛的函

招生就业处

2021年1月8日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关于印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关于印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试行)的

通    知

重艺院发〔20217

各系、处(室、部、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日常教学管理,严肃教学纪律,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202117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日常教学管理,严肃教学纪律,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进一步规范教师履职履责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新时代高校教师道德风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指导意见》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教学活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教学事故处理,应坚持公平公正、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在职在岗工作人员(含校外兼职、兼课教师)。

第二章    教学事故的界定

第四条 教学事故是指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在教学、教学管理各个环节出现的过错或过失。

第五条 教学事故按事件性质分两大类,即教学类、教学管理类;教学事故按其不良影响程度,分为“一般教学事故(三级)”、“较大教学事故(二级)”以及“重大教学事故(一级)”三类。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和突发性侵害所导致的影响教学秩序、教学进程和教学质量的消极事件,或非教学过程中发生的学生伤害事件,不列入教学事故范畴。(详见附件1)

第三章    教学事故的认定

第六条 教学事故由各教学单位认定核实,教务处核准备案、按相关程序予以处理。

第七条 教学事故的认定流程:

(一)教学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教学相关规定的事件(以下简称“事件”)、被举报或事后查证属实的事件,由教务处将《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教学事件认定书》(附件2,以下简称“认定书”)交事件责任人所在部门。事件责任人所在部门在收到认定书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教学事件的调查、确认工作,并将调查确认的结果书面反馈给教务处;

(二)事件责任人或所在部门主动报告的事件,由教务处会同事件责任人所在部门进行核实,事件责任人所在部门于事件发生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认定书交教务处;

(三)根据事件责任人所在部门对事件行为的调查结果,教务处按事故类型、性质、影响以及事故责任人的态度等进行综合评定教学事故级别。

第四章    教学事故的处理

第八条 处理权限

1.一般教学事故(三级)由各教学单位认定,教务处备案;

2. 较大教学事故(二级)由各教学单位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教务处核准后报请院长办公会审批处理;

3.重大教学事故(一级)由各教学单位核实后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教务处核准后报请党委会研究决定处理;

4.教学督导委员会负责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的监控和仲裁。

教学事故查实认定后,由教务处发布《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教学事故通报》,该通报作为年终考核、工资调整、职务晋升、职称评定以及聘任等的依据。

第九条 一般教学事故(三级)的处理:

1.由教务处在一定范围发布《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教学事故通报》;

2.对事故责任人每项事故次月绩效工资中扣减300元;

3. 事故责任人及所在教学单位在年度绩效评价考核中依规扣减相应分数。

第十条 较大教学事故(二级)的处理:

1.提请院长办公会研究,由教务处发布《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教学事故通报》,在全院通报批评;

2.学院对事故责任人每项事故次月绩效工资中扣减800元;

3.取消事故责任人当年评优、评奖资格;

4.事故责任人及所在教学单位在年度绩效评价考核中依规扣减相应分数。

第十一条 重大教学事故(一级)的处理:

1.提请党委会研究,由教务处、人事处共同签发《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教学事故通报》,在全院通报批评;

2.对事故责任人每项事故次月绩效工资中扣减3000元;

3.将事故责任人调离教学岗位,调离周期视事故情况研究决定;

4.当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取消事故责任人当年评优、评奖资格;

5.事故责任人延期一年申报高一级职称、技术职务;

6. 事故责任人及所在教学单位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

第十二条 各有关部门主动上报教学事故,只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对所发生的教学事故故意隐瞒不报的,除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外,对责任部门按同等教学事故处理。

第十三条 教务处将教学事故的认定结果以告知书(附件3) 的形式反馈给教学事故责任人。

第十四条 教学事故责任人对认定结果无异议或教学事故责任人有异议但经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复核确定事故属实后,教务处将教学事故认定书交人事处。人事处根据教学事故级别,责成事故责任人改正或赔偿相应损失,并按学校相关考核办法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 同一部门一年内二级教学事故次数达 3 次及以上或出现一级教学事故的,取消该部门年度评优资格,并由学校主要领导会同纪检监察室约谈该部门负责人及事故责任人。

第十六条 教学事故责任人对教学事故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教学事故认定结果告知书送达事故责任人本人后 7 个工作日内向教学督导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教学督导委员会在收到书面申诉之日起,应于30日内完成复核,给出最终处理意见。

第十七条 凡教学及教学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本办法中未列出的事故情况,经研究后参照相关条款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有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九条 原《重庆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试行)》(〔2014〕40号)废止。



 

附件1

表1:教学类事故认定标准

序号

事故情况

级别

       1  

有关人员在教学活动、教学管理等校内外活动中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教书育人基本宗旨的言论,或散布封建迷信以及淫秽内容。

       2   

打骂学生、对学生实行体罚、变相体罚或使用侮辱性语言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

       3  

因工作不负责或个人师德问题在学校、社会上造成严重负面影响者(指师生、家长或社会对某教师反映强烈或被媒体披露)。

       4  

因教师的责任造成学生在教学活动中受到严重伤害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5   

教师违反学校有关规定,向学生强行推销或强迫学生购买教材、用具或其它物品,造成恶劣影响。

       6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教师未按照规定办理手续,擅自停课或无故缺课。

       7  

任课教师及其他有关人员考前泄露试题。

       8  

阅卷或评分教师篡改或伙同他人篡改学生试卷或成绩。任课教师故意损毁学生答卷或出具虚假成绩。

       9   

教师在收到教学任务安排后,于行课前一周内无故拒绝教学任务安排,迫使课程停开、迟开,造成不良影响。

   10            

教师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命题,影响课程考试正常进行。

  11           

因工作严重失误,致使学生轻微伤害。

   12            

教学活动期间,未经同意抽调学生参与活动,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13            

发现违规事实不报或故意拖延时间致使学校无法正常处理。

   14            

阅卷或评分教师不按评分标准评判成绩,擅自提高或压低学生考试成绩10分以上。

   15            

任课教师、阅卷或评分教师因主观原因丢失学生成绩。

   16            

任课教师在教务处和学生所在系部按规定公布学生成绩前,擅自向学生公布考试成绩,在师生中造成严重后果。

   17            

校内一般考试擅自请人代监考,监考人员无故缺席。

   18            

课堂(实训)中对学生操作没有保护、演出(实习)没有对学生实施过程中进行有效的安全防范与保护措施,造成学生伤害的、导致索赔纠纷,但未对学院造成重大影响。

   19            

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学生未能按要求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导致无法正常毕业。

   20            

作为指导教师,在实习、毕业设计(论文)进程中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影响学生实习、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及效果。

   21            

开课后2周内,仍未完成教学文件。

   22            

酗酒后上课,在教学场所吸烟或其他不文明行为。

   23            

擅自调课、调换上课地点。

   24            

教师在课堂上非教学需要使用手机,影响正常教学活动的行为。

   25            

教师上课期间谈论与教学无关内容,造成不良影响。

   26            

任课教师上课衣冠不整、仪容不端庄造成不良影响。

     27            

校内一般考试监考迟到、早退,监考人员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接打电话等)。

   28            

考试评分后,成绩已登录但试卷遗失无法提交。

   29            

不在规定时间上报考生成绩与成绩分析,影响后续工作。

   30            

一个学期内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3次及以上。

   31            

通过正常选用程序决定使用的教材而任课教师不予采用。

   32            

逾期不提交教学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规范,致使后续工作开展受阻。

   33            

考试监考迟到。(因不可抗力或突发事故除外)

造成考试无法进行

   34            

向学生分发试卷后 5 分钟未到

   35            

学生进入考场时未到

   36            

一学期内,无特殊原因,未按教学大纲行课,造成课程目标未完成。

12≤差异学时

   37            

6≤差异学时<12

   38            

4≤差异学时<6

   39            

单次上课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因不可抗力或突发事故除外)

15≤分钟数

   40            

5≤分钟数<15

   41            

分钟数<5

   42            

考试命题出现知识性错误。

20≤分值

   43            

10≤分值<20

   44            

分值<10

   45            

一学期内,成绩计算或登载时出现错误。

10≤累计人次数

   46            

5≤累计人次数<10

   47            

3≤累计人次数<5

   48            

教学中其他违规行为。(根据性质给予相应级别的教学事故处理)

 


 

表2:教学管理类事故认定标准

序号

事故情况

级别

       1  

各系无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或只有一部分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导致教师无纲上课、随意安排。

       2   

未经正常审批程序,擅自变更人才培养方案或开课计划。

       3  

未及时传达、实施学校重要教学工作和教学活动安排,造成严重影响。

       4  

试卷印制、传送、保管过程中故意泄密。

       5   

因教学安排不当,造成学生在教学活动中受到严重伤害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6   

教学仪器设备未经同意,擅自外借、挪用给校外人员。

       7  

故意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学历、学籍、成绩等各类证书、证明。

       8  

教学管理人员丢失学生原始成绩。(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9   

在考试安排中漏排、错排班级、考试课程,致使有关学生不能正常参加考试。

   10            

考场发现全套试卷有漏印、缺页等现象,致使考试推迟进行。

  11           

试卷印制、传送、保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泄密。

   12            

因教材漏订使学生在开课第2周仍未得到教材。

   13            

课程管理单位未及时报送教材需求情况,或教材征订、采供环节工作不及时,导致开课两周后仍缺供教材一门课程以上,影响教学。

   14            

上级主管单位或学校要求进行数据报送、统计时,漏报、错报信息,造成影响或损失。

   15            

因安排不当造成考试冲突,影响正常考试秩序。

   16            

因排课失误造成课程冲突,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17            

相关环节管理人员未及时将课务变动情况通知有关师生和相关职能部门,由此造成课程冲突,或造成授课教师或学生迟到、缺课,或造成相关部门不能正常开展工作。

   18            

相关环节管理人员未及时将课程表发给任课教师,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19            

学生学籍异动处理中,未及时更新学生信息,对学生选课、考试、成绩登录等工作造成影响。

   20            

因工作失误使学生走错考场、拿错试卷造成考场秩序混乱。

   21            

因工作失误,一学期造成霉烂、缺损、遗失教材和教学用具。

3000价值

   22            

1000价值<3000

   23            

价值<1000

   24            

审核失误,造成某一教材和教学用具错购或报废。

3000价值

   25            

1000价值<3000

   26            

价值<1000

   27            

未经同意,擅自占用教学场地开展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造成恶劣影响

   28            

造成不良影响

   29            

未造成不良影响

   30            

教学管理中其他违规行为。(根据性质给予相应级别的教学事故处理)

 

 

 


 

附件 2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教学事件认定书

事件责任人

所属部门

时间

地点

类型

[    ]检查发现  [     ]主动报告    [    ]事后查证  [        ]被人举报

 

事件行为描述

 

 

事件责任人所在部门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

 

 

 

 

 

 

 

 

负责人签字:

 

 

 

 

 

 

 

 

 

 

 

 

 

 

 

 

 

 

 

 

 

 

 

 

 

教务处意见

 

 

 

负责人签字:

 

 

 

 

 

 

 

 

 

 

人事处意见

 

 

 

负责人签字:

 

 

 

 

 

 

 

 

 

 

学院

意见


附件 3

 

教学事故认定结果告知书

              (教师姓名):

你于××××年××月××日(落实到具体时间),在××××××××(教学活动)中,因××××(违反学校的相关规定),经所在学院对事故情况进行调查、确认,教务处核实,你的上述行为被认定为××教学事故。

如果你对该认定结果有异议,请于收到该告知书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教学督导委员会提出申诉,否则视为无异议。

 

 

××××年××月××日

教务处

 

… … … … … … … … … … 裁 … … … … … … … … 剪 … … … … … … … … 线 … … … … … … … … … … … …

 

教学事故认定结果告知书(存根)

              (教师姓名):

于××××年××月××日(落实到具体时间),在××××××××(教学活动)中,因××××(违反学校的相关规定),经所在学院对事故情况进行调查、确认,教务处核实,你的上述行为被认定为××教学事故。

如果你对该认定结果有异议,请于收到该告知书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教学督导委员会提出申诉,否则视为无异议。

 

××××年××月××日

教务处

 

我已收到上述教学事故认定结果告知书。

签 收 人:

签收日期: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关于印发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艺院发〔20216

各系、处(室、部、中心):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立多元立体的课程育人体系,推进课程改革创新,规范课程建设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学校课程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2021年1月7日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课程建设是教学建设的基本内容,是保证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证。为规范课程管理,实现课程育人实效,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课程建设

第二条 课程建设的基本原则

1.      坚持育人导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统筹推进课程育人,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精准实现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要求,发挥课程思政功能,强化专业课程育人导向。

2.      坚持产教融合。根据产业转型升级对职业标准提出的新要求,将职业标准融入到课程标准、课程内容的设计和实施中, 落实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的要求。

3.      坚持示范引领。坚持重点建设和全面推进相结合,通过遴选优秀课程重点建设,充分发挥优秀课程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提升学校课程建设整体水平。

4.      坚持共建共享。加强网络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优势,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提高课程教学效果。

第三条 课程建设的内容

1.      课程定位建设。课程建设应满足国家专业教学标准要求,必修选修课程类型定位、专业课程类别定位以及理实课程类型定位准确。

2.      课程规划建设。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专业特色、专业(群)发展规划和课程的定位,结合学校和所在二级教学单位实际情况,合理规划课程建设与发展。

3.      课程体系建设。依据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构建课程设置与行业发展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相适应的课程体系,合理安排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学科课程与活动课程、专业课程与通识课程、理论类课程和实操类课程的数量比例,推进课程的综合化、模块化和项目化。

4.      课程标准建设。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制定课程标准,课程标准应包含课程基本信息、课程概述、课程目标、课程结构和内容、教学实施建议、考核与评价方式、编制依据的内容。在课程实施中,应根据课程标准配置教学资源、组织教学、进行教学评价和教学管理。教学进程表中的课程均应制定课程标准。

5.      课程内容建设。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文化事业发展的需要,及时更新课程内容,反映本课程领域内的最新理论成果以及相关交叉、融合学科领域的情况;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课程标准和实际教学需要选用优秀适用的教材,鼓励建设校本系列教材,注重与行业企业合作,体现工学结合特色;加强专业教学资源库,促进教学资源共享;开展优质在线课程、精品开放课程等网络课程建设,为学生个性化学习提供支持。

6.      课程思政建设。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三全育人”,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课程建设全过程、各环节,促进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同向同行。深度挖掘课程思政元素,构建科学合理的课程思政课程体系和教学体系;进行课程思政研究,开展课程思政系列主题活动,结合专业特点和课程类别推进实施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计划、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计划、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遴选计划、思政课教师与专业系(部)手牵手计划、课程思政实践育人基地建设计划等,建立多元立体式的课程思政建设格局。

7.      实践教学建设。实践教学环节管理规范,实验设施能满足学生能力培养和因材施教的实践教学要求,充分利用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满足课程教学需求。

8.      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建设。改变传统的教学方式,实现从注重知识传授向重视能力和素质培养的转变。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模式。推进教学手段的现代化建设,将多媒体技术、仿真技术、网络技术等先进的教学手段引入课堂教学。

9.      课程评价建设。以立德树人为导向,积极改革课程考核手段和方式,建立系统有效、持续深入的课程评价与改进机制。注重采用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相结合、内部人员评价和外部人员评价相结合、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等多种评价方式,促使行业企业人员深度参与。课程质量评价结果反馈及时, 聚焦问题,支持课程建设质量的改进。

10.  课程队伍建设。逐步形成一支知识和年龄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课程负责人一般由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具有一定行业实践经历的高级职称教师担任。二级教学单位要有科学、合理的师资培养计划,并按计划认真实施。

第三章 课程管理

第四条 课程建设的组织与管理

1.      课程建设实行院系两级管理体制。校专业建设委员会负责对课程建设相关文件的审核确定、课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评审以及检查验收工作。二级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所属课程建设的规划、组织实施、审核推荐和日常检查、管理等工作。

2.      课程建设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度。每门课程均设课程负责人,负责该课程的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等工作,包括制定(或修订)课程建设规划、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改革、课程教材选用、课程试题库建设、课程教学环节(教案、作业批改、考试、评卷等)规范建设等。

3. 教务处是学校课程建设与管理的职能部门。教务处负责制定学校课程建设的规划及设置、课程教学的组织与管理、课程资源与支持性条件保障等工作。教务处负责制定课程评估指标体系,组织课程评估等工作。

第五条 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与验收

1.      课程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校级课程建设项目(含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与省级及以上课程建设项目(含一流课程、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以及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由二级教学单位申报、经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和院长办公会、党委会批准后予以立项;市级及以上课程建设项目由学校组织申报,经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议,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

2.      课程建设项目的检查、评估验收。学校定期对课程建设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二级教学单位应对课程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及时的检查、指导和督促。

第六条 经费管理

1.   学校设立专项经费,支持各类课程建设项目。市级及以上课程建设项目经费按相关文件要求由学校给予配套下达。

2.   课程建设资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使用范围参照《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第四章 附 则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教学课程设置管理规定(渝文艺职院〔2015〕130 号)》废止。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关于印发《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关于印发《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重艺院发〔20212

各系、处(室、部、中心):

现将《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职称管理办法(试行)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落实。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202116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适应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发展的新要求,增强学校职称评审和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市教委等5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渝教策发〔20172号)《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重庆市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实施细则》(渝教发〔2019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所有在职在岗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申报职称适用本办法,含常规申报、破格申报、“绿色通道”、考核确定。

第三条  学校经市文化旅游委职改办、市教委职改办和市职改办按规定程序批准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在权限范围内开展高、中、初级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和其他系列职称推荐工作。

第四条  职称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同行专家评议、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标准,综合评价,择优晋升。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建立健全职称评审工作机构,组建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申报推荐小组、职称评审委员会。

(一)学校成立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成员代表组成,统筹协调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挂靠人事处,负责学校职称评审等日常管理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完成审核工作。

(二)二级院系分别组建职称申报推荐小组。由二级院系党政负责人和相关专家组成,负责本院系职称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和人员择优推荐工作。二级院系职称申报推荐小组原则上57人,其他部门不限。

(三)学校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重庆市高校教师高级职称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高职高专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校教师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以及其他系列职称评议推荐工作。评委会下设艺术组、文科组、综合组等三个学科组

第六条  职称评审委员会成员应由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组成。教师高级职称评委会由正副高级职务合并组建,原则上36-75人组成且具有一定比例校外专家,高评委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其成员中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应占2/3以上。每年根据职称评审级别及学科类型随机抽取执行评委。

第三章  评审管理

第七条  坚持创建市级“双高”的发展目标与定位,克服“四唯”倾向,妥善处理教学与科研、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注重体现品德、能力、业绩和质量。制定不低于重庆市高校教师系列申报条件的本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条件,报市教委职称改革办公室备案,并接受市教委、市文化旅游委和市人力社保局的共同监管。

第八条  学校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原则上每年集中开展一次,实行评聘结合。

第九条  职称申报遵循对岗申报的原则,申报人员须按现任岗位对应的职称系列进行申报。已取得的职称系列与现任岗位不符的,应按规定转评。已取得某系列职称,可多评其他系列同级职称,但不能跨系列多评高一级职称,且取得的其他系列同级职称仅作为学术技术水平认证。转评和多评按正常申报条件执行。

申报考评结合系列职称的人员,在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内,按要求逐级申报,由学校逐级推荐。

本校教师与企业工程师(技师)评定双师职称,按相关要求执行。                                                                                                        

新入职教师,符合相应职称系列申报条件,并在我校工作一年以上,方可按要求申报。

第十条  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行业企业引进特殊人才等绿色通道职称评定纳入学校职称评审工作,不再单独开展申报工作。

第十一条  完善同行专家评价机制,推行代表作制度,对标《学院创建市级“双高”行动计划(2020-2024年)》,将具有创新性和显示度的教学、科研、创作、社会服务等成果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建立以实际贡献为主要内容的评价方式,代表作目录根据实际,每年实行动态调整(详见附件)。

第十二条  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至少须有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原则上实行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其他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党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当年申报情况和空岗情况,由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单列计划。

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专职辅导员(含二级院系团总支书记、党总支或直属支部正副书记);主管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心理学教师和学生管理职能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分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校级领导。

专职党务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专职从事党务工作的二级院系党总支或直属支部正(副)书记、专职组织员,职能部门主管和专职从事党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分管党务工作的校级领导。

第十三条  按照国家和重庆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学校发展目标与定位、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切实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放在首位,对不承担三全育人课程思政建设的,实行师德师风、学术道德及受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一票否决。

第十四条  出现以下情形的,延期申报:

(一)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延期1年。

(二)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延期2年。

(三)出现教学事故的按照资格申报具体评审条件执行。

(四)经查实违反公认的学术准则、学术诚信的,以及在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材料的,延期3年。

(五)受党纪、政务、政纪处分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出现延期申报情况时,任现职的年限未满申报高一级职称基本年限的,从满基本年限当年起算;已满申报高一级职称基本年限的,从出现延期申报情况的当年起算。凡因出现延期申报的情况,一律不得破格申报。

同一行为符合多条延期申报的情形,以最长的延期申报时间为准;不同行为符合多条延期条款者,延期申报时间累计计算,最长不超过5年。

第十六条  任现职以来,有以下情况之一,学校可视情形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推荐:

(一)符合第十一条所示代表作相关条件的。

(二)有援外、援藏、扶贫等经历者。

(三)行业企业工作累计十年及以上申报高级职称者。

(四)申报留学回国人员、行业企业引进特殊人才、博士后研究人员绿色通道职称评定者。

(五)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任职3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1次以上优秀的。

(六)省部级及以上行指委成员且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的。

(七)其他有文件依据在职称晋升方面可优先推荐的情形。

第十七条  申报、评审和考核确定条件执行相关文件。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不受理申报。

(一)不符合申报条件的。

(二)正在办理离职手续的。

(三)在延期申报影响期内的。

(四)接受组织调查或在立案调查期间的。

(五)其他相关文件规定不能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情形。

第十九条  职称评审费收取标准按照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核定的职称评审费标准执行。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二十条  学校开展职称评审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公开职称申报信息。通过学校官方办公平台公开发布当年职称申报信息。

(二)个人申报。申报人向所在二级院系(部门)提交申报材料,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完整。

(三)二级院系(部门)审核推荐。各二级院系(部门)职称申报推荐小组对申报人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结合其考核情况和履职情况,择优推荐。兼课教师由所属的二级院系审核推荐;申报教师系列专职辅导员类职称的,由二级院系和学生安全保卫处联合审核推荐;申报教师以外其他系列职称的,由所在部门审核推荐。二级院系(部门)拟推荐人员材料在本院系(部门)公示3个工作日。

(四)学校审核受理。由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负责受理各二级院系(部门)推荐人员材料,会同党政办公室、组织统战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室、学生安全保卫处、人事处、教务处、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申报材料的复查工作。申报材料在本校公示3个工作日。对申报材料不完整、填写不清楚的,通知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逾期未补充完善的,视为放弃申报。

(五)执行评委抽取。执行评委从学院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中校级党政领导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三分之一。根据评审工作需要,可从市级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校外评审专家参与评审。

(六)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根据评审工作需要,下设学科组,其成员由同行专家担任,实行组长负责制。学科组对照申报条件,参考综合评价量化分,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实际工作业绩、成果和贡献进行综合评议,提出推荐意见。学科组只有推荐建议权,不得代行评委会的决定权。学科组和评委会均采用记名投票表决,表决意见分同意或不同意,均须经应到会评委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为通过。执行评委不得委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评审结果当场宣布。

(七)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学校官方办公平台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八)评审结果备案。评审结束后1个月内将评审结果报市教委职称改革办公室、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备案。

(九)评审材料归档。学科组评议专家名单及评议意见、推荐情况、执行评委名单、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表决结果等材料,留存至少10年,相关人员签字留痕,保证申报评审全程可追溯。

第五章  复审程序

第二十一条  申报人对涉及本人的评审结果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查。复查主要核查评审程序是否符合规范,评审过程中对申报人业绩、成果等材料存在明显误判的。

第二十二条  学校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负责受理复查申请,原则上应在1个月内进行调查核实,形成书面调查结果,并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请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经处理意见反馈给申请

第二十三条  申请人须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经查证属实,送评委会复审。复审申请应在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前提出,超出时间不予受理。复审结果与原评审结果不一致时,按程序重新进行公示。

第六章  工作纪律

第二十四条  申报人应认真履行诚信承诺,一个年度内只能申报一次职称,且不得以兼职、挂靠、假冒等形式通过其他单位申报。对不讲诚信、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评委会核准机构或评委会组建单位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尚未提交评委会评审的,取消申报资格,延期申报。

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审核审查要强化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六条  学校应在规定的评审时间、评审范围和评审权限内,严格评审程序,坚持标准条件,确保评审质量,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

第二十七条  评审专家与评审工作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的,应当遵守回避制度。申报人及其直系亲属当年不得参与联系执行评委和评审会现场服务等工作,不得担任当年执行评委。

第二十八条  评审专家和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应严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职,在评审工作保密期内不得对外泄露评审内容,不得私自接收评审材料,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假公济私、打击报复申报人员。

评审专家违反规定的,取消其评审专家资格,通报批评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责令不得再从事职称评审工作,进行通报批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  投诉和举报

第二十九条  职称评审工作全程接受监督,对有关违反评审纪律的投诉或举报,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职称评审工作有关的投诉和举报,按有关规定为反映情况的人员及内容保密。

第三十一条  投诉和举报须提交书面材料,非实名不予受理,反映的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对诬告陷害他人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三条  上级部门对职称评审工作有相应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国家和重庆市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有相关规定出台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再行修订。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职称改革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代表作成果参照表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代表作成果参照表

类别

参考范围(获奖与申报系列和专业相一致)满足其中一项

教学类

1.世界技能大赛金、银牌获得者,或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或全国技术能手;

2.国家级、省部级教学成果奖;

3.国家级、省部级一流课程、精品课程认定;

4.国家级、省部级教学技能竞赛奖;

5.国家级、省部级职业技能(专业技能)奖;

6.指导学生获国家级、省部级职业技能竞赛、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奖项(不含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7.出版国家级、省部级规划教材;

8.主编教材国家级、省部级获奖;

9.主持国家级、省部级教改项目;

10.国家级、省部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模范教师、拔尖人才;

11.国家级、省部级教学/科研创新团队。

科研类

论文类

在中国社会科学、科学通报、中国社会科学、科学通报、SCISSCI 一区期刊论文;各学科门类权威刊物论文:哲学研究、经济研究、法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教育研究、文学评论、历史研究、管理世界、中国科学(A-G 辑)、SCISSCI 二区期刊论文

项目类

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主持人

著作类

获国家级出版图书奖项

成果奖

获国家级、省部级社科成果、科技成果奖

创作类

艺术基金

获国家艺术基金、省部级宣传文化发展基金

展览收藏

作品入选北京国际美术双年展、全国综合性美术作品展、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或被中国美术馆、国家博物馆收藏,或获得国家级奖项(含等级奖)

社会

服务类

技术服务

在本专业领域以第一完成人身份取得重要创新,且新成果能代表本行业较高水平,须出具创新成果证明(专利、成果、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并提供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区县职能部门组织专家论证会出具的创新评价材料(评价必须载明取得何种创新,该创新是否处于行业较高水平,研究处于何种阶段,是否转化投产,如投产,经济和社会效益如何等),附行业主管部门或专家论证会的全套会议材料(附论证专家署名意见)。

政府咨询

决策咨询在本专业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成果被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采纳(第一完成人,须出具推广应用文件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

其他类

争先创优

1.国家级、省部级脱贫攻坚先进典型

2.国家级、省部级先进个人、辅导员年度人物、优秀辅导员、优秀思政工作者

3.国家级、省部级党建先进工作者、党组织或党员被选树具有重大影响先进典型

4.国家级、省部级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建功标兵)

备注:以上各类别职称代表作成果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学院副院长向治中带队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

2021年1月4日,上午九点半,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向治中,带领学生安全保卫处、基建后勤处负责人、新大正物业公司以及学生安全保卫处、基建后勤处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学院一线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及时了解学院安全工作情况。

向治中带队巡查了学生食堂、学生宿舍D栋、东门风雨操场和非遗楼施工现场等地,详细了解了学生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健康状况以及学院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走访并慰问了各在岗工作人员,对各场所安全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并要求即日整改。

向治中对学生食堂、学生宿舍D栋、东门风雨操场和非遗楼施工现场等地的安全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他指出:安全工作事关全局,弦不能松、劲不能减、气不能懈,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守住安全底线,在思想上“绷紧弦”、在行动上“拉满弓”、在工作上“卯足劲”,积极落实安全工作要求,齐心协力,坚决筑牢学校安全防线。

学院召开2020年“以案四说”警示教育 暨“以案四改”工作会

2020年12月25日下午,学院在中剧场召开2020年“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暨“以案四改”工作会。学院和艺校全体党员、教职员工参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吴小兰主持会议。

按照会议安排,首先开展“以案四说”。全体与会人员认真观看了重庆医科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雷寒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短视频。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市监委驻学院监察专员柳世平简要通报了雷寒典型案件相关情况。

结合雷寒违纪违法案件,柳世平进行以案说纪,党委委员、副院长向治中进行以案说法,党委委员、副院长刘浪进行以案说德,党委委员、副院长胡莉进行以案说责。

随后,开展“以案四改”。基建后勤处主持工作的副处长孙继远围绕工程建设重点领域,就改治理报告问题查找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组织统战部部长邓栋梁围绕落实干部管理监督工作,就“改监管”报告加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责任落实。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审计处)主持工作的副处长代斌围绕堵塞制度漏洞,就“改制度”报告财务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落实工作。纪检监察室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姚月仙围绕正风肃纪工作,就“改作风”报告加强监督执纪工作。

最后,党委书记梁跃做总结讲话。梁跃指出深化拓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在“以案四说”的基础上深化拓展,创新开展“以案四改”工作,主要目的就是要用好反面教材,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立德、尽责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是结合新形势新任务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新举措。

梁跃表示,学校召开“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暨“以案四改”工作会,这既是年度例行工作,也是加强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所需。按照市委、市纪委监委有关要求,梁跃提出四点意见:一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雷寒辜负党的教育培养,走向犯罪深渊,教训十分深刻。一是理想信念动摇,放弃世界观的改造。二是心理出现失衡,放松对自身的要求。三是权力观发生扭曲,在诱惑面前经不住考验。四是不愿接受监督,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二要深刻反思,全面整改,不断提高政治自觉。一是加强理论武装,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二是深入查纠问题,努力提高校园治理水平。三是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三要提高认识,筑牢防线,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一是讲原则,二是有格局,三是有作为。四要加强监管,依法履职。一是强化法治意识,二是完善制度机制,三是坚持严管厚爱。

梁跃强调,希望大家深刻吸取雷寒案的教训,用坚强的党性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坚决做到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线,切实把党规党纪的要求转化为个人的自觉行动,从小事做起、从细节抓起,管住自己的嘴、不该说的坚决不说;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坚决不去;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坚决不拿;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做党和人民放心的教育工作者。

吴小兰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三点要求:一要加强警示教育。各基层党组织会后要及时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认真对照反思、切实引以为戒、筑牢廉政防线;二要深入自查自纠。各部门要把“说”和“改”贯通起来,深入开展“以案四改”。结合本次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查找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落实工作举措,抓紧抓实问题整改;三要坚持标本兼治。各部门要注重综合施策,结合2020年查找廉政风险点和落实防控措施情况,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健全完善制度中存在空白漏洞,完善制度机制,最大限度预防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