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市委黄永宜副书记来院调研并为首届“青马工程”学员授课

       6月9日下午,团市委党组成员、副书记黄永宜来院调研,并应邀为学院首届“青马工程”学员作题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切实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高校共青团干部网络思想政治工作本领”的专题讲座。学院副院长刘浪、市文化委团委书记李莉娟分别陪同调研活动考察或讲座。

       讲座上,永宜同志结合自己学习心得为学院首届“青马工程”学员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永宜同志用亲和时尚的语言、详实生动的案例、感人至深的共青团文化产品进行讲解,为高校团学干部准确认识互联网时代大学生的特点,利用网络新媒体开展青年思想引领进行方法传授;为青年大学生如何准确运用网络、认识网络舆论、在网络舆论中的传播正能量进行分析,深入浅出的讲授万物互联的信息时代如何做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

       永宜同志强调,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重在知“新”、贵在实践,要深刻理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新变化,要按照学通弄通做实的要求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永宜同志寄语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各级团学干部要深入调研并准确把握青年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新需求,增强共青团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提高互联网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近三小时的授课多次赢得学员的掌声。

       讲座前,永宜同志还就学院社团建设情况进行考察,就学生社团活动要把准时代脉搏,提高工作站位,找准学生团员的“痛点”,增强做好青年学生思想引领的实效提要求。

重庆第二届职业院校传媒艺术作品联展评审会在我院召开

       为推动重庆市传媒艺术职业教育向纵深发展,激励师生强化艺术创作意识,促进全市各职业院校传媒艺术类师生的良性互动,6月8日,重庆市第二届职业院校传媒艺术作品联展评审工作会在学院非遗楼召开。来自重庆13所高职院校的近40名专业教师,对参赛的近八百件作品进行为期一天的评审。

     “联展目的是创作、设计思想的交融、碰撞、启示、发现。”学院教务处负责人米若川在发言中表示,希望以本次作品联展为契机,各兄弟院校院之间能互相沟通学习和交流,学院也将竭尽全力做好各项组织和服务工作,确保本次作品联展顺利进行。本次联展组委会主任、重庆传媒理事长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传媒艺术学院院长刘晓东在发言中强调,各校要注意核实作品数量,各位评审专家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的评比。

       本次联展以“互溶·共生”为主题,由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传媒艺术专业委员会举办、我院承办。从开会讨论活动事项到13所高职院校的作品征集与整理,耗时两个多月。其中,作品分为平面设计、工业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服装服饰设计、动画作品、数字媒体、摄影作品、影视作品、人物形象设计、美术绘画等十个类别。评审全部结束后,将于6月22日在学院小剧场举行颁奖典礼。

学院举行2018届毕业生双选会暨2019届毕业生实习推介会

        6月6日,我院2018届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暨2019届毕业生实习推介会在求索楼一楼大厅举行,2019届、2020届学生两千多人参加,现场气氛热烈、秩序井然。本次双选会,无论是招聘单位的质量数量,还是学生的就业观念态度,都比往年大有提升。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维景国际大酒店等171家用人单位参会,提供了3200多个就业实习岗位。

        学院领导高度重视本次双选会。6日下午,学院院长吴小兰、副院长刘浪来到双选会现场,了解各企业的用人计划和招聘进展情况,并对下一步的实习就业工作做了要求和部署。学生处负责人、各系部书记、辅导员也一直在场,鼓励学生积极主动应聘,为学生提供就业服务、单位选择等相关问题的咨询和解答。

        不少学生基本完全符合用人单位的招聘要求,大一的学生也纷纷来到现场观摩学习,感受现场气氛,学习应聘求职的经验,寻求实践实习的机会。绝大多数用人单位对我院学生认可度极高,纷纷给出了“综合素质高、积极热情、态度诚恳”等好评。

        为做好本次双选会工作,学生处等相关部门做足了充分的准备。接下来,学院将继续跟进学生们的就业和实习情况,深入了解并逐步解决他们所遇到的求职难题。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普通专科2018年招生章程

一、制定依据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大学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二、学校全称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院校代码:14482)

三、办学类型和层次

       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专科)

四、办学性质

       公办

五、学院概况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成立于2013年,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重庆市唯一公办综合性高等职业艺术院校。办学地理位置优越,江北校区位于繁华的观音桥商圈,交通便利、设施齐全;巴南校区位于巴南区龙洲湾街道,紧邻巴南区政府,占地面积约263亩,校舍建筑面积约6.3万平方米;“生态、开放、融合、智慧”的校园环境,齐备的实习实训基地和专业教学设施,为助力学生成长成才提供了全面的基础保障。

        学院拥有一支德高艺强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315人,其中硕士、博士占50%以上,专任教师大多毕业于全国知名高等艺术院校,同时聘请了一批国内外知名艺术家任教。学院秉承“厚德博艺”的办学理念、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和谐兴校、品牌名校”的办学宗旨,以“四能四会”(能说会道、能唱会跳、能编会导、能拍会照)为人才培养目标

        学院目前拥有中、高职两个办学层次,中高职在校学生4500余人。根据市场需求和特色办学,开办有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戏剧影视表演、音乐剧表演、音乐教育、艺术教育、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产品艺术设计、国际标准舞、旅游管理、文化市场经营管理、新闻采编与制作、学前教育、传播与策划、文物修复与保护、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18个专业。

       学院利用艺术类院校独有的行业优势,在全国各地行业对口的基层文化单位、文化艺术企事业单位(重庆电视台、重庆演艺集团、长江轮船海外旅游总公司、成都东星航空、307文化传媒、重庆品度文化、重庆国标舞协会、华龙网、猪八戒网等)进行校企合作,招工招生一体化、产教融合、订单式人才培养,入学即签订就业协议保障就业,并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和用人平台近300家。

六、报考条件

         1.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艺术生和普通文理科考生。

        2.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但学生进校后外语语种均以英语安排教学,不安排其他外语语种的教学。

         3.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

         4.报考我院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其中艺术类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或参加经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认可的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并取得专业合格证。

          5.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

七、招生计划

         学院依据重庆市教委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本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2018年面向四川、贵州、云南、河南、湖北、陕西、甘肃、广西招生。具体分专业招生计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考试部门向社会公布的招考信息。

八、录取规则

         1.我院招生录取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我院根据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报考数及招生计划数,确定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按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规定执行。

         3.我院根据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的招录原则进行录取。对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4.录取专业确定办法:采取专业优先录取的规则。对进档考生按其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分成不同专业队列,每个专业队列的考生再按照投档分数高低依次录取。对尚未录满的专业,已投档但第一专业未能录取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分成不同的队列,每个专业队列仍按投档分数高低顺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5.艺术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或校考)专业成绩为依据,在采用省联考成绩(或校考)的省份,已投档考生原则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要求的,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录取。

         6.认可国家及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政策。

         7.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8.对无我院志愿但愿意服从调配,认可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给我院的考生。

九、入学及复查

        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其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的学生,学院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十一、学生资助

为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学校建立了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学生资助管理体系,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及重庆市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关政策,认真落实“奖、贷、助”等各项学生资助措施,确保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3%)。(3)学院奖学金:凡我院成绩优秀的学生,一等奖学金1000元、二等奖学金500元、三等奖学金300元。
       2.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在校学生中的品德优良、学习勤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人、国家二等助学金3000元/人、国家三等助学金2000元/人。
       3.助学贷款: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我院实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经政府同意由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由政府提供利息补贴和风险补偿的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8000元。

十二、收费标准

        收费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准,学费: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旅游管理、文化市场经营管理、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文物修复与保护学费为5000元/年;新闻采编与制作、传播与策划,学费为6500元/年;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产品艺术设计、音乐表演、戏剧影视表演、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音乐剧表演等艺术类专业,学费10000元/年;音乐教育6250元/年。学生住宿标准:800—1200元/年。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我院部分专业实行校企合作,校企合作培训费按渝价【2009】76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学校收取。考生自愿填报,填报该专业的考生视为同意自愿交纳培训费,校企合作专业及培训费如下:公共艺术设计:与307设计公司校企合作,培训费第一、二年各3400元/年;传播与策划:与华龙网校企合作,培训费第一、二学年各2900元/年;旅游管理:与东星航空校企合作,培训费第一、二学年各8800元/年;新闻采编与制作:与华龙网校企合作,培训费第一、二学年各2900元/年; 国际标准舞:与重庆国际标准舞协会校企合作,培训费第一、第二年各13000元/年。

十三、领导与监督

       我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监督电话:姚老师 023—62335660

十四、附则

      1.我院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工作。我院不收取与招生录取相关的任何费用。

      2.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3..联系地址:

        巴南校区:重庆市巴南区尚文大道887号

        江北校区: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中路42号

        巴南邮政编码:400055

        江北邮政编码:400020

       巴南招生咨询: 023-62335791   62333136   62330330

       江北招生咨询: 023-88162066   88162088

       全国免费招生热线:400-0560-111

       学院网址:http://www.cqca.edu.cn

       电子邮件:yxzhaosheng@126.com

       学院微信公众号:cqwhys(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cqwhyszsc(重艺招生处)

       学院QQ公众号:CQWHYSZYXY(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文艺小招

       学院微博账号: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重艺招生处

       学院百度贴吧账号: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贴吧  

广东文艺职院来我院交流访问

       5月31日,广东文艺职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杨晓一行来我院交流访问,学院院长吴小兰、副院长胡莉进行了热忱的接待,科研处、教务处、艺术表演系、艺术设计系等相关人员参加交流座谈。

       交流会上,吴小兰院长对杨晓一行表示热情的欢迎,并对学院的基本情况及发展历程进行了介绍。双方就专业建设、学分制、校企合作和教学质量诊改等方面进行详细的交流和探讨。

       杨晓院长对我院质量整改、四能四会课程设置、产教融合等进行了高度的评价和肯定,表示通过此次交流,受益匪浅,为下一步教学管理、质量诊改和课程设置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吴小兰院长表示,本次交流将加强两校之间的资源共享和合作共建,未来两校将共同为艺术职业教育的发展增添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