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教育强市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渝人社〔2025〕295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报送教育强市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材料的通知》(渝教人函〔2025〕30号)要求,经自主申报和二级学院、处(室、部、中心)择优推荐,职能部门综合研判,征求纪检监察廉政意见,党委研究决定,并报市教育强市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专班综合评审,现就我校推荐教育强市建设优秀教师正式推荐人选公示如下:
学前与艺术教育学院专任教师 梁媛
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9月3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向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纪检监察室反映。受理部门按有关规定为反映情况的人员及内容保密。
受理部门: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联系方式:周老师,电话:62335660
邮箱:zhoucheng@cqca.edu.cn
穆老师,电话:62335661
邮箱:muyan@cqca.edu.cn
联系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尚文大道887号
邮 编:400067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2025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