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市大学生排舞健美操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四川外国语大学 重庆市大学生体育协会 三、协办单位 重庆市大学生健美操协会四、比赛日期及地点 9 月22~24日,四川外国语大学大礼堂。 五、参加单位 重庆市各普通高等学校 六、比赛组别及项目 (一)比赛组别 比赛分甲、乙、丙三组,甲组为本科院校普通学生,乙组为高职高专院校普通学生,丙组为体育专业学生(含享受高考优惠政策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学生、 体育特长生等)。 (二)比赛项目 1.排舞:单人规定曲目(帕西费根)、双人规定曲目(心中的恰恰)、集体规定曲目(爱你所爱,8~16人、性别不限)、集体串烧曲目(8~16人、性别不限,曲目不能选择“爱你所爱”)。 2.健美操:竞技女单、男单、混双、三人、集体五人自编动作。 七、参赛资格 (一)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录取,并已进入教育部“全国高校新生录取及在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库)”中的在校全日制学生。各类进修、短训班和电视大学、函授大学、夜大学、职工大学、自修大学、体育运动技术学院等所有属于成人高等教育系列的学生、以及由这类院校转入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含体工队现役、退役运动员)均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就读,文化课考试合格,遵守学校各项纪律和有关规定,并经所在学校医院体检,证明其身体健康,适宜参加该项运动者。 (三)参赛运动员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月1日),且入大学时不得超过22周岁。 (四)参赛运动员就读大学期间,参加本赛事本科不得超过4届、专科不得超过3届、研究生不得超过2届(以本赛事历届秩序册为准)。 (五)参赛运动员必须出具高考招生录取档案(大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招办公章和学校公章,否则不予参赛。 (六)凡对参赛运动员的资格问题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应于赛前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及举报内容的证据,同时缴纳申诉费500元人民币。申诉报告书须经领队签字方可受理。申诉经审查属实,申诉费如数退还,经查申诉不符,申诉费将上交重庆市大学生体育协会。比赛开始后,概不接受资格审查的申请。 八、参加办法 (一)兼有两个组别的参赛单位可各报1队参赛,但1名运动员只能参加1个组别的比赛。其他单位可报1队参赛。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3人,运动员最多24人(性别不限)。 (二)排舞单人和双人项目每队每项可报2人(对),并在报名时明确计团体总分运动员,其余项目每队每项限报1人(队)。 (三)各参赛队于9月9日前将报名表电子件传至邮箱 yangyan@linedancechina.com ,逾期报名视为弃权,报名表一经上报不得更改。报名表纸质件必须电脑打印,加盖单位和校医院公章,于9月22日报到时交竞赛组。 联系人:杨焱,电话:65385449 (四)各参赛单位必须在9月15日前登陆http://cqxyfootball.cqnews.net/ 完清新队员网络注册手续。运动员凭《重庆市大学生运动员参赛卡》参赛,并携带身份证备查。 (五)各参赛单位必须为运动员、教练员及随队工作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报到时向组委会校验保险单据,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九、比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2016年排舞评分规则》、《2013~2016竞技健美操竞赛规则》。 (二)出场顺序由组委会在赛前抽签决定。 (三)所有项目均进行一次性决赛,并按成绩录取前八名。 (四)竞技健美操参赛运动员的着装及头饰必须符合《2013~2016竞技健美操竞赛规则》的要求,其余参赛运动员的着装及头饰参照“2016年排舞评分规则”执行。 (五)各参赛队自编动作音乐应自备两盘比赛CD碟,音乐应录制在CD碟的开头,并按比赛秩序将运动员的单位、姓名、比赛项目填写在放音顺序卡上,在报到时交一盘到竞赛组,由大会统一播放。 (六)各组别规定动作的音乐由大会准备。 (七)确认报名后不得更换运动员,只有严重的医学问题才能在比赛前24小时换人,但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主办单位同意。替换者必须是已经报名并持有参赛卡的运动员。 (八)严格执行《重庆市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试行)》。 (九)为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在比赛进程中将不接受申诉。十、名次录取与奖励 (一)单项奖:各单项录取前8名,颁发奖证。 (二)团体奖:排舞项目按单人、双人(报名时指定队员)、集体规定、集体串烧四个项目得分计入团体总分,按各队总分高低录取团体总分前8名(若团体总分相等则按集体规定、集体串烧得分高低排列名次,如仍相等则名次并列),颁发奖牌。 注:各参赛队必须参加完本组别排舞全部项目比赛方可计算团体总分。健美操项目不设团体总分。 (三)大会评选体育道德风尚集体2~4队,颁发奖牌;运动员按6∶1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个人,颁发奖证;裁判员按5∶1评选优秀裁判员,颁发奖证。 十一、经费与其他 (一)各参赛队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食宿费每人每天180元。 (二)为加强竞赛管理,杜绝违纪现象,确保竞赛公平公正顺利进行,各参赛队报到时须交纳1000元“保证金”。比赛结束时,未违反有关纪律规定的运动队,如数退还所交纳的“保证金”;若有违纪行为,“保证金”不予退还,交重庆市大学生体协。 (三)各参赛队于9月22日下午3:00前到四川外国语大学大礼堂报到,并缴纳参赛费(每队1000元)、保证金,交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复印件,提交高考招生录取档案复印件。下午4:00召开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5:00召开裁判员技术会,请相关人员准时参会。 (四)本次比赛的仲裁、裁判长和技术官员由主办单位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和市大学生体协协商选调,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五)本规程解释权、修改权属主办单位。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6年重庆市大学生排舞健美操比赛报名表 单位: 组别: 领队: 教练(电话):
单位盖章: 医务部门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