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庆市大学生轮滑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二、执行单位 重庆市大学生体育协会 三、承办单位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四、协办单位 重庆市大学生轮滑协会 五、参加单位 重庆市各普通高等学校 六、比赛时间与地点 5月26~28日,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南山校区轮滑场。 七、比赛项目 (一)自由式轮滑 男子:速度过桩、花式绕桩、花式刹停 女子:速度过桩、花式绕桩、花式刹停 (二)速度轮滑 男子:300米、500米、1000米 女子:300米、500米、1000米 (三)轮滑球 八、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录取,并已进入教育部“全国高校新生录取及在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库)”的在校全日制学生。各类进修、短训班和电视大学、函授大学、夜大学、职工大学、自修大学、体育运动技术学院(含现役、退役运动员)等所有属于成人高等教育系列的学生以及由这类院校转入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本届比赛。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就读,文化课考试合格,遵守学校各项纪律和有关规定,并经所在学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其身体健康,适宜参加该项运动者。 (三)凡对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认可的申诉报告和举报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同时缴纳500元申诉费后方可受理。申诉经审查属实的,申诉费如数退还;经审查申诉不符的,申诉费将上交重庆市大学生体育协会。 九、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限报1队。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男、女运动员不限。 (二)每队每项限报3人(轮滑球每队最少6人,最多不超过15人)。每人可报3个单项,可兼报轮滑球。 (三)请各参赛队于5月13日前将报名表电子件发送到邮箱cqslhxh@163.com,并电话确认是否收到。报名表一经上报不得更改,逾期报名视为弃权。请各参赛队伍在22日前提交参赛音乐,名称格式为:选手名字+参赛组别+学校名称,没有提交音乐的一律视为弃权,比赛期间不接受音乐收集。报名表纸质件电脑打印,加盖学校及医院公章,代表队报到时交竞赛组。 联系人:孟现录,联系电话:18983785372 兰李淋,联系电话:18502357685 (四)各参赛队于5月13日前登陆http://cqxyfootball.cqnews.net/完善运动员网络注册手续,并同时网上缴纳新队员注册费每人50元。逾期未注册者视为弃权。 联系人:夏叶,联系电话:023-63837252 (五)运动员凭“重庆市大学生运动员参赛卡”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参赛。 (六)各参赛单位必须为运动员、教练员及随队工作人员办理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办理者不予参赛。 十、比赛办法 (一)根据报名运动员人数决定赛制。 (二)参照执行中国轮滑协会审定的2013年版《速度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2015版《自由式轮滑竞赛规则》、《轮滑球竞赛规则》。 (三)运动员比赛道次与顺序由组委会抽签排定。 (四)凡以时间确定名次的比赛项目,成绩记录精确到1/100秒。同组运动员以到达终点线的先后判定名次。若异组运动员成绩相同,则名次并列。 (五)所有运动员都必须正确佩戴符合轮滑竞赛特点和需要的轮滑鞋、护具、头盔等器具,否则取消比赛资格(无轮滑球装备的单位,组委会提供)。 (六)严格执行《重庆市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试行)》。 十一、名次录取及奖励 (一)各单项录取前8名,颁发证书。报名运动员等于或少于8人/队的项目递减1名录取;报名运动员少于2人/队的项目确定为表演,不计名次。 (二)各单项前8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轮滑球加倍计分),名次并列时得分平均分配,无下一名次,录取团体总分前8名,颁发奖牌。录取团体名次时,如遇两队以上得分相等,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若仍相等,则以获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三)团体总分前3名的教练员,赛会期间无违纪行为的,评为优秀教练员,颁发奖证。 (四)大会按6:1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集体和个人,集体颁发奖牌,个人颁发奖证;按5:1评选优秀裁判员,颁发奖证。 十二、经费与其他 (一)各参赛队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按重庆市学生体育竞赛标准,比赛期间运动员每人每天食宿费180元,由各参赛单位自理。 (二)各参赛队按每人100元交纳参赛费。 (三)为加强竞赛管理,杜绝竞赛违纪现象,真正做到公平竞争,确保竞赛顺利进行,各参赛队报到时应交纳1000元保证金。比赛结束时,未违反大会有关纪律规定的运动队,如数退还所交纳的保证金。有违纪行为的参赛队保证金不予退还,上交重庆市大学生体育协会。 (四)各参赛队于5月26日下午2:30~4:00在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南山校区学术交流中心报到,并交纳参赛费、保证金,提交报名表纸质件、代表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复印件。下午4:00在二师南山校区教师教育学院5506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及裁判长联席会,请相关人员准时参会。 (五)本次比赛的总裁判长由主办单位选派,其他裁判由承办单位与市大学生体协协商选调,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六)本《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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